《本科生交换推荐表》,成绩单(在校期间历年成绩单,教务处打印盖章)、英语成绩(英语证书复印件或成绩证明)。
②递交以上材料给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副书记审核同意后,在《交换生推荐表》上签字、盖章。本科生递交以上所有材料给国际处(安中大楼603室)。
③国际处会同相关部门组织选拔学生,并向国外大学推荐申请。
④入选学生收到拟赴高校录取通知书后,由国际处协助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研究生:
①申请材料准备:本科生下载附件二《研究生交换推荐表》,成绩单(在校期间历年成绩单,研究生院打印盖章)、英语成绩(英语证书复印件或成绩证明)、经导师签字确认的科研成果清单以及学位论文选题(或开题报告)。
②根据《宁波大学研究生国(境)外访学合作交流管理与资助办法(试行)》,研究生可以申请资助。
③递交以上材料给导师、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和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全部审核同意后,在《交换生推荐表》上签字、盖章,最后递交以上所有材料给研究生院(安中大楼606室,王老师:87600027)。
④ 研究生院对名单和材料进行复核后确定初选名单报国际处,国际处向国外大学推荐申请。
⑤ 入选学生收到拟赴高校录取通知书后,由国际处协助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注:有意向参加该项目的申请者如果还没有护照,请尽早自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