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
根据学校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为了保证2020-2021(2)学期补(缓)考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上学期研究生课程的补(缓)考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提出缓考申请并经批准的;
2.以笔试形式考试、考查成绩不合格的;
3.以论文形式考试、考查成绩不合格的。
二、申请时间
2021年9月3日-2021年9月10日
三、申请路径
登录网上原办事大厅->研究生管理系统->我的补考申请应用。
四、补考说明
1.上学期期末考试无故缺考的同学和任课教师不同意补考的课程均不能申请补考。
2.补考安排拟定于本学期9月6日至9月19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可进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查询。
3.若无法查询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请和任课老师核实成绩是否在系统内成功提交。
五、注意事项
1.目前境外无法按时返校参加补(缓)考试的来华留学生,可向开课学院申请延期补(缓)考试,开课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可选择延期考试或追加考试场次,汇总填写《延期补(缓)考申请汇总表》(详见附件)并将表格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延期的补考由学院另行组织安排。
2.补(缓)考课程必须在9月30日前完成成绩录入。
3.请各学院切实做好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
4.请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在9月17日前将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报告单(任课教师从系统中打印,且本人签名,开课学院加盖公章)交研究生院,其他相关教学考试档案材料由开课学院负责留存归档备查。
附件:延期补(缓)考申请汇总表
宁波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