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做好2021-2022学年在校学生的学杂费收缴等工作,根据《宁波大学学生学杂费收缴管理办法》(宁大政〔2014〕59号)和《宁波大学来华留学生学杂费收缴管理办法》(宁大政〔2015]108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
2021-2022学年学生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详见附件1。
二、缴费方式、时间及金额
(一)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学生未按规定缴清学杂费的,将不能注册,超过规定时间(2021年9月17日)不注册的,将按退学处理。
(二)学生可自主选择通过网上缴费或银行代扣代交两种方式之一来缴纳学杂费,具体如下:
1.网上缴费方式
从2021年8月1日起,学生可登录宁波大学收费服务管理系统(//sf.28draw.com),使用已开通网银的任意银行卡(银联卡)来网上缴纳学杂费。宁波大学收费服务管理系统采用统一身份认证,与宁波大学学生门户的登录帐号、密码一致,即登录帐号为学号,首次登录密码为身份证的后六位(最后一位是字母的请用大写)。
注意事项:
(1)网上缴费,不收取任何手续费,可以使用他人银联卡缴费,如持卡人为父母的。
(2)支付是否成功会即时自动反馈,因网速原因,可能会有一些延迟,请耐心等待,不要重复多次点击,以免重复支付。
(3)为方便服务管理,建议学生使用学校发放的建行储蓄卡,并开通网银且设置的网上支付限额足够支付学杂费。
(4)网上缴费成功后,为避免发生银行代扣代交重复扣款,要求学生确保将建行储蓄卡中的余额低于应缴学杂费总额。
2.银行代扣代交方式
学生应在9月17日以前将应缴学费足额存入建行储蓄卡中,由银行代扣代交。
注意事项:
(1)存入金额须大于等于应缴学杂费总额,否则将导致扣款不成功。
(2)如果在暑假期间学生遗失了储蓄卡,请拨打建行客服电话95533或拨打宁波市分行营业部电话0574-87321159申请电话挂失(电话挂失的冻结有效期为7天,到期需重新申请挂失),回宁波后,尽快到就近的建设银行网点办理挂失补卡手续。
(3)学生的建行储蓄卡如有变更,及时登陆网上办事大厅-财务服务-个人财务信息模块进行变更登记。(//ehall.28draw.com/ywtb-portal/official/index.html?browser=no#/hall)
(4)缴费信息反馈一般滞后半天或者1个工作日。由于银行代扣代缴学费的方式需要通过银行反馈缴费信息,学校收到银行缴费信息,经过处理后将会及时更新欠费信息,供学院查询,因此欠费信息反馈会稍有滞后。
(三)学生可登陆宁波大学收费服务管理系统查询本人应缴学杂费金额(含学费、住宿费、教材费)。
三、具体要求
(一)学校发布《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学生学杂费收缴工作的通知》文件后,各学院应及时通知到每一位学生(详见附件2)。
(二)各学院应继续加强对学生的宣传和教育,不断强化学生缴费意识,督促学生按时足额缴纳学杂费,按时完成学校学杂费收缴任务。
(三)各学院应严格执行先缴费后注册制度。下学期开学报到时,各学院应凭计划财务处提供的已缴费名单(包括已申请助学贷款金额足以缴清学费的学生)为学生办理注册手续;对确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按时缴清学杂费的学生,学院应督促其在开学后一周内(2021年9月10日下班之前)提出缓缴申请(《学杂费缓缴申请表》可上计划财务处网站下载),按规定程序批准后,予以注册。缓缴期限最迟不得超过2021年12月15日。
(四)学生缴清学费后,计划财务处将开具学杂费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电子票据可在宁波大学微信企业号下载。
(五)各学院在缴费工作中如有相关问题请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
四、有关部门2021-2022学年学杂费收缴工作安排见附件3。
联系人:尤明月 881810(办)、616757/19857840382(手机)
盛 江 889020(办)、668650/13819428650(手机)
附件:1.2021-2022学年宁波大学学生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
2.宁波大学学生缴费须知
3.有关部门2021-2022学年学杂费收缴工作安排
宁波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