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展态势,导致研究生开学日期尚无法确定的实际情况,根据省教育厅和我校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为尽量减轻疫情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影响,现将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育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课程教学
1.2月15日前,开课学院负责对任课教师受疫情影响情况进行排查,对可能受影响的课程安排提前作出调整。并组建“疫情期间在线课程保障支撑小组”,小组的人员构成为主管研究生教学的副院长;具有网络课程建设经验的教师;熟悉网络信息技术的教师或研究生,小组的工作内容为指导、协助任课教师完成网上教学。
2. 2月24日—开学期间,贯彻教育部“延迟开学期间停课不停学”的工作要求,任课教师可根据课程特点选择以下列形式开展线上授课和线上学习进行教学活动。
A、课程内容整体适合线上转化的,要求尽量按原来的课程进度安排,开展线上授课和学习,保持线上课程的容量与原来的课程容量一致,便于疫情解除后能灵活地切换到原来的授课模式。
B、课程内容部分适合线上教学,但有部分不适合或短期无法实现在线教学的,任课教师需事先对教学内容合理安排,先完成线上教学内容,待疫情解除、学生返校后完成剩余内容的线下教学,线下课时不够的,由任课教师提出可要求开课学院统筹安排补课时间。
C、课程内容由于涉及实验、实践等原因无法开展线上教学的,任课教师可向学院提出延期开课的申请。
3.2月20日前,除学院同意延期开课的,各位任课教师均需做好在线授课、指导和答疑的准备,并建立相应课程QQ群。
可利用的学习平台和教学资源除了我校自己的数字化学习平台外,教育部也组织了22个在线课程平台制定了多样化在线教学解决方案,免费开放包括1291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401门国家虚拟仿真实验课程在内的在线课程2.4万余门。
各平台的地址、登录使用办法等细节,研究生院网站会有单独的通知介绍。教师根据课程特点、已有网络课程基础、自身使用习惯可自由决定使用的教学平台,由于疫情突发,时间紧迫,所以只要能有效开展在线教学、达到教学目的,QQ或微信都可作为我们的教学平台。
4.各开课学院于2月20日前统计包含课程QQ群号,使用教学平台等信息的“课程在线教学预案汇总表”(附件1)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负责公布在网站上供选课学生查询。
二、实践实习
1.学生所在学院负责排查统计学生外出实习情况。确保点对点通知到学生,3月1号之前不允许实习。对已在开展的学生实习实践活动,具有暂停撤回条件的,可在符合相关地方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有序撤回,做好撤回途中的防护和撤回后的隔离观察工作。
特殊情况下无法暂停的实习实践活动,须经研究生院向学校疫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继续进行,并将其纳入疫情防控范围,加强管控和安全防护措施。
在疫情结束之前学校将不再安排新的实习实践活动。
三、出国、出境交流
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及安排,原计划于2020年2月及3月开展的项目均已延期或取消,4月份及以后的安排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再做决定,涉及的研究生请关注各项目微信或QQ群中的通知。
近期已经在外的研究生,需自到达目的地后30天内每天向学院报告健康状况等情况,学院统计汇总后报研究生院备案。要求导师和学院疫情期间对在外研究生的学习和生活状况给予更多关心。
四、导师指导工作
要求各位导师依研究生所处学习阶段,积极思考,精心设计,通过远程通讯指导方式有效地指导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和职业实践能力的提升。对研一的研究生,重点应结合课程学习重点开展反思和质疑能力培养和塑造;对研二、研三学生,应结合研究方向和学位论文进展的情况,重点加强学位论文的研究和全面修改、完善,切实提升研究生学术研究能力。
五、学位授予
本次春季学期毕业与学位授予等工作将根据我校开学时间做适当顺延调整。疫情结束前一律不得组织集中答辩活动,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安排答辩的,可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采用远程视频答辩等方式进行。
拟于2020年夏季毕业及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学位申请、论文提交、查重、送审等工作均可能完全通过线上完成,要求在导师的指导下,克服疫情造成的困难,继续推进学位论文工作,保证论文质量。
六、补(缓)考
1、补(缓)考试时间安排在学生实际可返校之日的20天后至40天内。开课学院在考后一周内负责批改及网上提交成绩。
2、若考试涉及因疫情延期返校的研究生或命题教师,开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选择延期考试或追加考试场次并报备研究生院。
四、其他
各类学籍异动如延期、复学、休学等,学生可先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作出申请报备,待正式开学后办理。
研究生院
2020年2月6日
附件下载:1:研究生课程在线教学预案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