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高教处、新华社浙江分社图像采集中心的有关文件精神,2020届毕业生电子摄像工作即将开始,此项工作仍由省教育厅和新华社浙江分社共同承担,为确保此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省里统一安排,2020届毕业生的电子摄像工作应在本学期放寒假前完成,同时为保证图像信息采集的质量,2020届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一律不安排照片扫描。
二、拍摄对象及时间:
1.拍摄对象:全校2020届预毕业学生(含留学研究生)。延长学业同学以前已经拍过的今年不能再拍,一个毕业生在校期间只能拍一次。
2.拍摄时间:具体拍摄安排及程序要求详见附件2。
3.网上报名缴费截止时间: 2019年11月15日。
三、根据浙江省教育厅高教处、新华社浙江分社图像采集中心的有关文件精神,拍摄费用每人20元。本次报名拍摄及缴费采取网上形式,报名及缴费地址://ehall.28draw.com/new/index.html,选择“学生社会考试报名”,进入“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请各学院确认好参加拍摄的学生以及缴费的学生,一般不予退款)。
四、学生的基本信息将直接影响到电子照片上传等方面的内容,请同学报名时认真核对姓名及身份证号,信息如有错误请及时反馈所在学院。今后如果发现信息错误其原因是学生本人没有校对出来的,其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
五、其他注意事项及要求:
1.由于拍摄时间紧,为防止遗漏,各学院务必强调让每个2020届预毕业学生参加拍摄(所有以前已参加过电子摄像的今年一定不能再拍)。
2.学生在核对过程中,如发生数据错误,请及时向所在学院和研究生院提出更改说明。
3.本次电子图像采集需凭身份证核实,请务必通知学生带好身份证。留学研究生需凭校园一卡通或学生证参加电子图像采集。
4.学校只集中组织拍摄一次,不再单独安排补拍。
5.在外省实习的学生经申请可到当地的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进行拍摄,并及时将拍摄情况报给所在学院。为保证拍摄任务顺利进行,我校一般不接受外单位人员拍摄。错过本次拍摄的研究生,个人散拍的详细信息请参考新华社浙江分社图像采集中心(杭州)//www.zj.xinhuanet.com/edu/txcj.htm。
错过在本校拍摄的同学或在外省实习的学生请提前自行联系当地的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或新华社分社拍摄(注意:应提前自行联系以免错过拍摄时间,普通照相馆无法将图像电子信息上传至教育部学信网)。个人散拍填写内容提示:“学历层次(研究生),所在校别(普通高校),院校代码(11646),学校名称(宁波大学),地区码(浙江地区为11),院系代码和专业代码可以为空”。纸质照片需在2020年3月13日前交给所在学院的研究生秘书,毕业生照片都由学院留存)。如果拍摄单位可以提供照片电子稿请自己保管好,并以身份证+姓名命名发送至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
6.此次拍摄除电子信息数据外,另提供学生8张2寸彩照用于毕(结)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张贴,今后1寸彩照将不提供。
7.请各学院尽快确定电子摄像联络人名单,将信息报送研究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