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级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工作定于9月2日—9月11日进行,具体安排及程序如下:
一、师生互选流程安排:
1.学院发布具备2019级硕士生招生资格的导师名单及其介绍,包括科研情况和研究方向等信息。
2.学院组织师生填写《宁波大学研究生师生互选志愿表》,在拟选导师姓名一栏中最多填写三个志愿。
3.所在学位点、学院根据双方填报情况进行确定,原则是尊重学生志愿,参考导师意见。
4.未互选成功的,所在学位点、学院在充分征求师生双方意见的基础上,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5.师生互选名单一经确定,一般不得更改。
二、研究生培养计划维护流程:
1. 师生互选结束后,请各学院督促导师及学生在9月21日前完成2019级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及选课。
2.研究生个人登录系统//ehall.28draw.com/yjsxkapp/sys/xsxkapp/*default/index.do提交培养计划。具体操作可详见附件3。
3学生培养计划完成后通过系统打印纸质稿交由导师签字,再交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审核。
4.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确认导师签字的学生个人培养计划表与系统中一致后,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三、学生选课安排:
学生选课是基于个人培养计划内课程进行选课,在培养计划不提交的情况下也可直接选课,如果发现某些课的教学班选不到,要先检查课程是否在个人培养计划内。相关操作要求请详见附件3。
四、工作注意事项:
1.师生互选的导师应为具备2019级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的教师,因联合培养等特殊情况由校外人员担任导师者,学院一般应安排一名校内导师协助有关工作,并在《宁波大学研究生师生对应关系汇总表》中注明。
2请各学院于9月25日前在系统中指定学生与导师的具体关系,具体操作的帮助文件将发布在工作群中,并将系统导出的《宁波大学研究生师生对应关系汇总表》盖章后报送研究生培养办(安中大楼606室)。
注:根据校历,从第一周开始上课(即9月2日开始),新生未完成选课前需参加本专业开设的所有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