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试行办法》(浙研教字〔2019〕8号)规定,现启动“2018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工作。
一、材料提交
1.纸质材料。《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
2.电邮材料。应用设计类提供产品或技术说明、设计方案等;实践报告类提供报告书;文艺作品类提供光盘、图册等;推广或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发表论文或直接反映本成果水平的材料等。
所有电子材料文件名需注明材料名称、单位及第一完成人(如:获奖证书_**大学_姓名)。
二、推荐名额说明
各学校名额分配按本校18年度专业学位硕、博在校生总数的0.4%计算,我校共14个名额。(申报范围为:2018年6月30日及其以后毕业学生。)
三、报送完成时间
所有材料需在2019年6月24日前送研究生院。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倩 电 话:87600847
邮 箱:[email protected]
*注:(请将申报材料复印件送至研究生办,严信才101-1室;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附件【附件: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docx】
附件【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试行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