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为促进规范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指导意见》(浙教办高教〔2019〕2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文件精神,请各位导师、各学位点对照检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查摆招生录取、培养过程、学位论文、制度建设、监督管理等环节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