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导师:大家好。2017年导师招生资助经费已经由研究生院最终审核完毕,具体金额请见附件,现请大家填写校内财务结算单(已放入各位导师的学院信箱中,一式两联)。
1、请各位导师仔细检查课题经费中的劳务费或人才工程经费是否能够足额支付。如果是国库集中支付,请核查10月份国库集中支付用款计划是否安排在“直接支付”项中;原则上导师招生资助经费必须从导师课题中划转,如导师在国外进修没法填写结算单或者导师课题中的劳务费已经报空了,可跟研究生办朱淮泽联系,经领导同意后,先由学院垫付,年终发放绩效的时候再进行对冲。
2、请各位导师填写完“宁波大学校内财务结算单”后交至学科与研究生办(严信才楼101),请在10月12日前完成,否则会影响学院研究生招生指标。谢谢大家!
填写模板请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