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因上一轮学位点负责人聘期已到期,请各相关学院根据《宁波大学学位点负责人聘任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政〔2009〕122号)规定,结合学校第六轮岗位聘任情况,做好新一轮学位点(一级学科学位点、二级学科学位点、专业学位点)负责人的选聘工作。
各相关学院请于2016年6月8日前将新一轮学位点负责人名单等情况汇总表(格式详见附件2)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研究生院学科办(安中楼605室),并将电子版发至[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董素梅
联系电话:87609139(889139)
研 究 生 院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