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学位申请书填写须知
一、本表请用碳素黑钢笔填写或在系统中打印,内容力求详尽,字迹务须清楚。如栏内填写不下,可另加附页。填表时不要更改表格页面(A4)原有格局、字体设置及页码;表内所列项目要全部填写,不留空白,如确无内容可填,则填“无”。
二、封面和第1,3及6页由学位申请人在论文答辩前填写,第2,4,5页分别由学院、申请人导师、班级班长(或支部书记)在论文答辩前填写或插入申请书中。第7页由申请人在答辩公告发布后根据公告填写(表决情况无须填写),第8-9页由学院相关人员在答辩时填写或打印。第10页由学院在学位评审分委员会评审结束后填写或打印。相关人员需及时把填写的内容录入系统。注:第9-12页关于基本信息由学位申请人填写。
三、本材料不需装订成册,可用夹子夹住。
四、材料中所涉及的数据均需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例如:1980年3月(出生年月)、2.5年(学制)、2004年5月28日(答辩日期)等。
五、第1页中“就读学位”请选择填写:硕士、同等学历硕士、专业硕士等三者之一;“学习方式”分“脱产”和“不脱产”;第3页中的论文“关键词”一般限填写3-5个并以“,”分隔;“论文选题来源”请选择:国家基金项目、国家发改委或科技部项目、国务院其他部委项目、省市自治区项目、国际合作项目、宁波市项目、学校级项目、其他项目、自选项目等九者之一;“论文类型”请选择填写: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其他等四者之一。
六、第9页“答辩委员会决议”可参考附件答辩委员会决议撰写参考提纲拟稿。
七、附页直接按次序附录在相应页后。附页页码编号请按原页后加-1,-2表示。如5-1。
八、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完成所有项后报研究生院一份,另一份存于学生档案中。
九、学位申请书为档案材料。所有章均需要加盖原章,盖章时注意要盖正、不要出现盖反、移位及不清晰等现象。
毕业审批表填写须知
本表由全日制双证拟毕业生填写,以班级为单位按照学号顺序填写基本信息:姓名至答辩时间以及在读期间主要科研成果。答辩公告发布后由班长提交电子版至研究生办。
学位申请书提交日提为:各专业答辩公告发布的当日
温馨提醒:填写如有疑问,可先咨询班长。
办公电话:0574-87600363
校内邮箱:[email protected]
手机号码:578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