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新一轮《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与宁波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精神,2015年宁波大学与社科院互聘兼职导师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1、我校与社科院兼职博导的人数:人文学院2人,外语学院2人,加拿大28开奖网
3人,法学院3人。 2、我校与社科院指导研究生分为博士和硕士两个层次,合作指导博士研究生主要依托社科院开展,合作指导硕士研究生主要依托宁大开展。合作指导的学科专业为应用经济学、法学、外国语言文学、历史学等一级学科下的国际贸易学、世界经济学、民商法学、英语语言文学、中国近现代史、专门史等专业。双方合作指导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各10人。 3、新增的兼职博导须填写社科院提供的“兼职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1);原已是社科院兼职博导的拟继续担任者,如职称、成果等没有变化,可以不重新填写。原则上已经担任我校博导的不再聘任社科院兼职博导。前四批的导师互聘和师生互选名单见附件2(供参考)。 4、请相关学院于9月30日前将兼职博士生导师申请表、兼职博导名单以及与社科院联合培养硕士生的名单(附件3)(电子稿和纸质材料各一份)报送至研究生院(研招办304)。 联系人:赵晓 0574-87609136(内线889136),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社科院兼职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附件2:2010-2013宁波大学与社科院联合培养情况汇总表(按学院) 附件3:第五批宁波大学与社科院联合培养研究生信息一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