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硕士生导师:
大家好!
根据研究生院工作安排,有两件事情提醒大家注意:
1.请各位导师关注2013级研究生论文发表情况,以免影响正常毕业。如果尚未发表,请充分利用暑假时间。
2.根据《宁波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政[2014]54号)文件精神,导师承担的2014级研究生资助费用于2015年9月18日之前将“宁波大学校内财务结算单”统一上交研究生院,要求在一周内完成,否则会影响学院研究生招生指标。请各位导师检查课题经费中的劳务费或人才工程经费是否足额支付。如果是国库集中支付,请提前做好9月份国库集中支付用款计划(截止时间7月20日),并安排在“直接支付”项中。
学科与研究生办
2015.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