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成果(论文、获奖证书、邀请函)复印件、(专著)原件、照片等佐证材料;
2、成果奖励凭发票报销(交通费、打印复印费、论文版面费、小额办公用品费等),发票需要符合国家和学校有关财务管理的规定(责任自负);
3、经审核后由个人办理相关报销手续;
4、有关报销可咨询张珊珊(0574-87600363/578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