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2014年上半年研究生证补办工作现已开始,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集中受理时间:2014.12.3—2014.12.11。 2、申请补办研究生证:研究生个人填写《宁波大学补办研究生证申请表》,请各学院研究生秘书认真审核照片和姓名是否统一,学生是否如实填报乘车区间,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由于之前的火车票学生优惠卡内的研究生个人信息已经导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的研究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库”中,乘车区间信息一般不予更改。确因学生父母迁居,应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家庭户口本复印件、户籍证明或当地派出所开具的迁居证明,经学院、学校审核确认后,方予以修改。研究生证补办需交纳工本费15元、1寸彩色近照1张(背后注明姓名、学院)。 3、申请补办磁条:如果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确实因磁条损坏经核查后可以补办,补办后将核减当年已购优惠票次数,因使用次数已满而无法继续充值的情况不予补办。磁卡补办需递交原研究生证和7元火车票学生优惠卡费用。 4、申请补充值:火车票乘车优惠卡正常集中充值时间为每年9月,错过2014年9月这个时间段充值的,本次可以学院为单位集中补充一次(仅限2014年9月至今从未充值过的同学,对于充值过特别是使用次数超出四次的同学不予办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每人每年限充值一次,充一次可享受四次优惠,每年最多享受四次优惠,铁路客票系统会核减当年已购优惠票次数。每张火车票乘车优惠卡有固定线圈数,每个线圈包含四次购票计数,充值一次激活一个线圈,没有用完的购票计数充值后将作废,从而导致总的使用次数减少,所以特此提醒广大同学一年内请勿重复充值。下一次正常集中充值时间为2015年9月中下旬,到时请根据网上通知以学院为单位集中办理。(如果所在学院有充值机也可根据学院统一安排集中充值,不必到研究生院充值) 上述材料需在12月11日之前交由学院审核汇总后统一交至黄陈月莉楼303室,不受理个人申请,逾期不予办理。经研究生院审核处理后拟于12月19日左右返回,到时会通知研究生秘书统一派人领取。 注:补办研究生证每年受理两次,一般为6月和12月,其余时间不受理。具体时间以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为准。 附件:《宁波大学补办研究生证申请表》下载处:研究生院网站—培养工作—文档下载—学籍管理相关表格:宁波大学补办研究生证申请表 研究生院 培养办 2014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