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学位授予公示
宁波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于2014年3月7日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经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同意授予钱莺等192名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李栋梁等282名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硕士学位。现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半个月内为争议期(2014年3月7日到2014年3月21日)。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宁波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研究生院)反映。
联系部门:宁波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黄陈月莉楼303室)。
受理电话:0574-87600847。
宁波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3月7日
附:硕士学位授予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