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老师和同学: 根据我校有关文件精神及研究生院工作安排,为做好本学期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的设置与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注:助研聘期未满不参加此次聘任) 一、助教岗位设置与聘任程序: 1、2月21日前,学院根据本学期开课计划,组织有关教师设置助教岗位,学院填报《宁波大学助教岗位设置汇总表》,交至研究生院,本科课程相应材料由研究生院转交教务处审核。 2、2月24日,研究生院协同教务处审核并确定助教岗位。 3、2月25日,学院根据研究生院审核结果公布助教岗位(请见附件1) 4、2月26日—3月5日, 2013级研究生应聘助教岗位。岗位设置人联系方式可登录宁波大学信息门户网查询//my.28draw.com/?.pn=p1394 (1)研究生填写《宁波大学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研、助管岗位申请表》和《宁波大学助教、助研、助管岗位考核表》,并经相关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学生所在学院审核。 (2)学院签署意见后填报《宁波大学研究生应聘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情况学院汇总表》,交研究生院审核。 5、研究生院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聘用人员名单。 二、岗位考核: 在岗位聘用期间,若岗位设置人认为应聘学生不能胜任岗位要求,可填报《宁波大学助教、助研、助管岗位考核表》两份,分别递交所在学院及研究生院,要求解除聘用关系。 三、注意事项: 1、助教岗位申请仅限于一年级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1名研究生只限于1个助教岗位。助研、助管岗位申请仅限于二年级及以上非在职研究生。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聘任: (1)现正在已应聘的“三助”岗位上工作,截止到2014年7月底聘期未满的; (2)上一聘期考核不合格者; (3)延长学业者; (4)如经调查不能胜任“三助”岗位工作者,可按规定解聘其“三助”岗位。 2、本次岗位聘用起始年月统一为2014年3月,且“助教岗位”聘用截止年月统一为2014年7月。 3、凡以课题组名义设置的助研岗位,需在《宁波大学助研(助管)岗位设置汇总表》的备注栏内注明“课题组”字样,岗位津贴标准及支付由课题组自行决定。 4、学院或部门需向研究生院提交的材料包括《宁波大学助教岗位设置学院汇总表》、《宁波大学助研(助管)岗位设置学院汇总表》、《宁波大学研究生应聘三助岗位学院汇总表》及三个《汇总表》的电子文稿。(《宁波大学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研、助管岗位申请表》可在学院留存,聘任结果以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为准。) 四、文件依据:《宁波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研和助管工作的暂行规定(试行)》(宁大政[2004]129号)、《宁波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政[2010]68号)。 五、相关表格下载地址:研究生院网站:培养工作>>文档下载>>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相关表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