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开展研究院科研工作,通过研究院载体,以课题(项目)为导向将不同学科、不同学院学术志趣相同的学者汇聚在一起,将国家需求、地方需求与个人学术兴趣有机融合起来,凝聚一批专家型研究队伍,以此来支撑与促进学科发展,特向全校在职教师招标宁波大学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研究项目。
一、重大研究项目
本年度围绕浙江海洋经济上升为国家战略、国家倡导社会管理创新二大主题设计相关的研究项目。
(一)研究指南:
1.浙江发展海洋经济融投资研究;
2.宁波创新社会管理模式的理论与实践。
投标者可根据研究指南作适当调整。中标项目资助经费额度:每项15万元以内。
(二)重大研究项目设置要求:
1.重大项目研究突出以问题为导向,研究成果应具有较强的系统性、原创性与应用性。
2.重大项目研究应广泛吸纳省内外专家共同参与,鼓励以我校为研究主要团队、与省内外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合作研究。
3.申报者需具有教授职称,组建研究团队校内参与人员不少于5人(不含研究生)。
4.研究内容与研究目标不得与项目负责人已经完成的或在研课题内容与研究目标相同或类同。研究期限一般为3年。
(三)符合以下结题方式之一的准予结题:
1.完成20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并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或省部级以上部门的成果采纳;同时成果相关内容在B类以上期刊发表3篇及以上论文;
2.通过本项目培育申报获准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成果文库;
3.本项目的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一、二等级成果奖励或获准教育部人文社科奖三等奖以上。
二、重点研究项目
本年度对区域金融与贸易研究方向、法治与地方治理研究方向、港航与海洋经济研究方向设置相关重点研究项目。本年度共设9项,每项资助6万元以内。
(一)重点研究项目设置要求:
1.紧扣研究院确定的研究方向主题,研究项目内容由申报人自行设计;
2.研究具有理论价值与实践价值,鼓励申报人对现有研究成果的深化研究与系列化研究,向高端化与精品化发展;
3.应形成一支至少由3人以上的对同一课题具有相同学术兴趣的研究队伍,鼓励跨学科研究,鼓励开放式研究,在研究人员构成上可适当吸收外单位人员。
4.主持人须为我校在职的教授、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青年教师。已列为浙江省之江青年人才计划、宁波市社科学科带头人的申报者优先扶持。
5.研究内容与研究目标不得与项目负责人已经完成的课题内容与研究目标相同或类同。研究期限一般为2-3年。
(二)符合以下结题方式之一的准予结题:
1.完成的研究报告,须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或被部省级以上部门采纳;
2.通过本项目培育申报获准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成果文库;
3.本项目的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一、二等级成果奖励或获准教育部人文社科奖三等奖以上;
4.通过本项目培育申报获准国家级一般项目,且后续研究成果在《成果要报》上刊登;
5.在C类以上期刊发表4篇以上论文(其中B类以上不少于2篇);
6.在C类以上期刊上发表3篇以上论文,并通过本项目研究外引与本项目研究相关的经费在6万元以上。
重大、重点研究项目发表论文(包括外单位研究人员)需标注:宁波大学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研究项目、名称及课题编号。
三、投标材料
如有意向投标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宁波大学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研究项目研究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10份,并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统一交宁波大学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
2.《宁波大学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研究项目研究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1份,所在单位盖章,主管领导签字。
3.《申报表》和《汇总表》的电子文档。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9月2日
联系人:校人文社科处 姜颖,电话:9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