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专家评审,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审批,我校22项课题被批准为2011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后期资助课题、各类专项研究课题、青年人才课题等立项名单另行公布。
请所在单位和课题负责人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2011年度省社科规划重点课题成果形式为论文的,要求最终成果必须有2-3篇论文公开发表,其中一篇必须发在一级刊物上(刊物级别参照浙江大学标准);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必须有正厅级实际工作部门的采纳证明(需加盖正厅级部门公章)或该单位第一负责人签字(须加盖公章证明)。
2、本次公布的2011年度省社科规划课题资助额度为:重点课题每项3万元;一般课题每项1.5万元。经费拨付采取一次核定,分期拨款方式,第一期拨付总经费的60%,其余40%的经费,待课题结题时,视研究成果的质量和完成时间拨付。
3、课题完成后,请及时办理结题手续,结题要求请仔细阅读立项协议书和社科处网站的相关栏目。务必注意:在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或向有关部门报送时,须标注“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成果” 字样,否则不能作为结题的依据。
4、课题负责人下载附件中的《立项协议书》,认真阅读协议书内容,填写好相关内容,用A4纸双面打印,在课题负责人处手写签名,一式三份于2011年9月8日前交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审核无误后统一交人文社科处,再由学校统一上报省社科规划办。协议书内容如与申报表中的相关内容有出入,则以协议书和本通知为准。
请课题承担单位加强管理,并监督课题组高质量按时完成课题。
联系人:陈亚芬 联系电话:87600930
人文社科处
201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