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省社科规划课题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计划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及时做好我校省规划各类课题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有关单位督促在研课题负责人,按照立项批文规定的计划完成时间,把握研究进度,及时做好课题结题工作。2011年6月底到期(以立项批文中计划完成时间为准)还未结题的课题清单详见附件1。学校将分别于2011年7月20日左右和9月6日左右统一集中向省规划办上报两批结题材料。
2、对于即将到期但因故确实无法按期结题的,请负责人提前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并要作出具体完成时间的承诺,经我处审核同意后,向省社科规划办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申请延期需填写《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2)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课题负责人本人手写签名,其中1份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盖所在单位公章,另1份由学校签字盖章。
3、已经申请过延期一年的课题,学校不再受理延期申请,望课题负责人抓紧时间做好相关研究工作,尽早办理结题。
4、研究成果为专著的,须正式出版后方能办理结题。2011年起省规划办已取消了凭正式出版合同和专著书稿先办理预结题的规定,研究成果为专著的项目负责人务请注意,尽早落实出版事宜。
5、所有省文化研究工作项目,研究成果专著书稿先要通过省规划办组织的成果鉴定,鉴定通过后尽快落实出版事宜,待专著出版后方可办理结题。
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结题要求详见社科处网站“服务中心”栏目。
联系人:陈亚芬 联系电话:87600930,短号:696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