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按照《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2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浙科发计〔2011〕176号)文件的要求,2012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开始申报,请有关学院积极组织申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的相关计划
(一)重大科技专项计划。“十二五”省重大科技专项包括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新一代网络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海洋开发、设施农业与精深加工技术、重大与高发疾病防治等10个专项。为了进一步突出重点,集中资源和力量解决专项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从今年开始,重大科技专项计划项目将按各专项实施方案年度计划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组织申报。各重大科技专项实施方案年度计划从目前开始将陆续推出,在省科技厅门户网站上公告(不再另行行文通知),成熟一个发布一个,组织申报一个。
(二)科技成果转化工程计划。“十二五”成果转化工程包括农业新品种示范、高效生态农业生产技术、农产品加工与安全技术、节能技术、现代纺织皮塑生产技术、先进化工建材生产技术、制造业信息化技术、减排技术、基层卫生适宜技术、服务业数字化技术等10个工程。根据“十二五”成果转化工程实施的目标和任务,省科技厅将筛选若干成熟的、受益面广、预期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成果,在重点区域成片或全行业主要龙头企业中进行推广。各成果转化工程实施方案年度计划也将从目前开始陆续推出,在省科技厅门户网站上公告(不再另行行文通知),成熟一个发布一个,组织申报一个。由平台开展的成果转化推广项目,一并纳入科技成果转化工程计划进行申报。
(三)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目前已开始组织申报。具体要求见省自然科学基金门户网站。
(四)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实验动物平台项目、分析测试平台项目一并纳入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申报,并注明平台研究项目。试行科技兴企助农项目,扶持欠发达地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申报范围和要求见本通知第三部分)。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采用自由申报、限额推荐的方式。
(五)软科学研究计划。软科学计划项目申报重点突出“十二五”转型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浙江省科技“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浙江省先行先试的重点任务,凝练研究项目。要求前期研究基础扎实,技术路线可行,注重研究的实证性、对策性、操作性,提出有建设性的对策建议。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采用自由申报、限额推荐的方式。
(六)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计划与省科技厅与财政厅联合组织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重点应当结合科技“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三个农口科技成果转化工程,会同财政部门组织申报。具体组织方式将另行通知。
(七)钱江人才、高技能人才计划。钱江人才计划优先支持科技创业类(A类)项目和在企业工作的海外归国人才的创新项目。鼓励生产一线技术工人申报高技能人才计划项目。各市县、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要结合计划支持重点,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推荐工作。钱江人才计划、高技能人才计划申报要求详见网络申报系统说明。
(八)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为了充分利用和集聚全球科技资源,加强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从今年开始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单独设立计划组织申报。申报重点突出引进国外科技成果再创新项目,突出企业与国外研究机构、著名大学、跨国公司的合作。与国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联合申报的,应当以浙江省单位为主体进行申报。
(九)省属科研院所专项计划。省属科研院所专项项目申报对象仅限纳入财政预算的省属科研院所(含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用于支持实验室建设、人才培养和科技公共服务。项目申报应当结合本单位“十二五”发展目标、方向和重点,凝练重点,组织申报。具体申报要求另行通知。
本通知未涉及的平台建设、各类载体建设、创新团队、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等计划的申报另行通知。申报和受理时间一般安排在2012年一季度进行,请提前做好申报的相关准备工作。
二、申报要求
(一).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面向在浙江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内资和内资控股企业、港澳台企业和海外归国人员创业企业。
(二).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含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数一般不得超过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一般不得超过2项。承担在研项目已达上述限定数的,应当重点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已获批的省创新团队成员限制申报公益性计划项目。
(三).项目申请人不得同时在省级科技计划(含自然科学基金)中重复或分别申报项目,一经发现,取消项目立项资格。
(四).鼓励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海外高层次专家领衔或作为课题组重要成员,申报省科技项目。
三、其他说明事项
(一)重大科技专项和成果转化工程计划
各专家组要以切实做好重大科技专项和成果转化工程实施咨询工作为己任,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敬业奉献,求实创新,认真履行职责,抓紧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指导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
重大科技专项和成果转化工程项目申报应当严格按照年度实施计划规定的研究方向和内容进行申报,与年度实施计划规定的研究方向和内容不符的,不进入评审。
成果转化工程计划是“十二五”新实施的计划。各平台、创新团队、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各类创新载体,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参与10大科技成果转化工程实施。要充分发挥省级各行业管理部门的作用,协同做好成果转化推广工作。各市县要充分发挥成果转化推广组织中的主力军作用,加强调研,提出建议,协调并落实好成果转化推广资金。
(二)厅市会商项目
厅市会商项目应当围绕各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重点块状经济和支柱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突出重点、凝练主题,结合10个重大科技专项和10个科技成果转化工程,主动设计能够产生重大影响和支撑引领作用的科技项目。各市科技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调研,抓好项目主动设计,提高项目推荐质量。推荐项目需报市政府同意行文推荐。推荐项目报市政府审核前,应当事先组织专家论证,并将论证意见一并随文报上。每个市厅市会商项目限报3项(超过3项的取前3项),义乌市限1项。省科技厅将通过择优评审方式,确定项目立项。项目质量达不到厅市会商重大项目要求的,不予立项。2012年度厅市会商项目,优先考虑与10大科技成果转化工程实施相结合的项目。
(三)科技兴企助农试点项目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扶持欠发达地区发展的精神,省科技厅从2012年开始试行组织科技兴企助农科技项目。通过支持企业实施科技项目,推进企业发展壮大,反哺农村集体经济,加快欠发达地区农民增收致富奔小康。试点项目仅限于泰顺、文成、开化、松阳、庆元、景宁、磐安、衢江、常山、龙泉、遂昌、云和12个重点欠发达县,纳入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组织申报。申报条件是:申报企业自愿反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并有方案和协议。每个县限组织申报1项。
四、组织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络申报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要求实行网络在线填报方式组织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须通过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的“网上申报”栏申报各类计划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南详见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系统”网址://xm.zjkjt.gov. cn。所有申报科技项目的科技人员申报项目后,须以实名制加入科技信箱会员,以便于日常联系和项目管理。科技信箱网址://www.zjkj.gov.cn。具体申请入会手续详见科技信箱“会员注册”。
(二)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1.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等限额申报项目,学校视申报情况择优推荐。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16日,纸质材料一式六份及项目汇总表电子稿在11月17日16:00之前由各学院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技处,逾期恕不受理。
推荐项目确定后,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项目汇总表电子稿在11月23日前报送科技处(其中一份需学院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
2.钱江人才项目
钱江人才计划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22日,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及项目汇总表电子稿在11月23日前报送科技处(其中一份需学院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项目申报材料中的所有身份证明材料及《项目申请人情况登记表》均须由学校人事处复核(复核时需原件),注明“经与原件核对,材料属实”,由复核人员签名确认,并加盖人事处公章。
3.其他项目
重大科技专项和成果转化工程项目按发布的实施方案年度计划确定的申报时间组织申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按与财政厅联合行文通知的规定时间组织申报。省属科研院所专项、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最终上报的纸质材料包括:申请表(表中有“审核通过”字样的水印)、可行性报告、经费概算表等相关申报材料,项目汇总表(内容包括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及身份证号码、申报计划类别、项目总经费、申请财政经费等7栏)。如项目申报有其他要求的,请按相关规定要求(详见在线申报的申报说明)报送材料。
(三) 关于项目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
各学院在推荐申报项目时,应当严格审查本学院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审查时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1.项目可行性报告、经费概算表等附件材料中应严格回避项目申请单位及项目组成员的具体信息,否则视为无效申报。
2.省科技厅申报系统为校、院两级管理。在项目申报期间,请各学院普管在项目申报期间及时登录申报系统,认真做好项目的审核、上报、回退等工作,保证项目申报渠道通畅。
3.项目申报如有问题,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时与学院普管咨询。
科技处联系人:
软科学项目:霍妍 短号:688016 办公电话:9128 e-mail:[email protected]
其他项目:李德祥 短号:699339 办公电话:9126 e-mail:[email protected]
人事处联系人(钱江人才项目身份材料等复核):
许祖迸 办公电话:8365 办公室:安中楼405 短号:669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