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2年度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的通知》(体政字[2011]77号)精神,2012年度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处级以上行政职务;申报青年项目的负责人须为已获硕士以上学位、无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在39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以下的青年学者。申请编译项目者须自行解决著作权问题。
二.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项目的申报。
三.重点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1至2年,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1年。
四.该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最多可推荐申报10项。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中“不结项、不立项”原则,承担2010年度及之前国家体育总局年度项目的负责人,已到结项期限的,必须于2011年9月22日前办理结项,否则负责人所在单位不能申报2012年项目。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报:
1、在研国家体育总局项目负责人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2、承担各级各类课题逾期未结题者,学校不予推荐。
六.申报材料要求:《申请书》一式2份,其中一份由所在单位盖章;《活页》一式5份 ;《申报汇总表》1份;申报材料电子版1份。申报材料一律要求用A4纸双面印制,申请书和活页要求分别单独装订。填写活页时要注意阅读最后页的“说明”,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相关背景材料。
七.学校受理截止时间:2011年9月26日。逾期一律不受理。
请有关单位按要求认真做好申报项目的初审工作,提交高水平的申报项目。
人文社科处
201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