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度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1日 16:40 | 作者:科学技术处 | 阅读人数:12
各有关单位:
2011年度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课题已研究确定,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
2011年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招标课题共9个。
201101 未来十年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战略问题研究
201102 浙江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升的对策研究
201103 浙江发展企业总部经济研究
201104 优化浙江产业政策,引导产业转型升级研究
201105 促进浙江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的思路和对策研究
201106 浙江的能源保障与结构优化研究
201107 浙江省加快发展地方资本市场的思路和对策研究
201108 当前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与江苏、广东省存在的主要差距、原因分析及对策研究
201109 浙江省人口与经济社会均衡发展的战略研究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面向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单位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申报期限
2011年11月21日至12月1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经费资助
2011年度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研究课题平均资助10万元/个。
五、申报材料要求
申请人填写申请材料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和关键,其中《课题研究大纲》不得出现课题申请人及成员的姓名和单位;《课题申请书》和《课题研究大纲》(各一式11份),须打印填表。并提交申报材料电子文档,由各单位汇总后统一报科技处。
六、课题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要求。课题组成员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符合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要求,熟悉宏观政策和理论创新的最新进展。
2、业务要求。课题组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此条件的,须有两名同领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的书面推荐),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熟悉所申报课题领域的情况,并有一定研究基础、研究经验和研究成果,同时要了解和熟悉浙江省情。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该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课题负责人必须亲自参加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的开题评审会、阶段性课题讨论会和最终课题评议会,并亲自汇报课题研究成果。
3、人员结构要求。要按照课题研究内容和要求,合理安排和优化课题组人员结构。课题组成员的研究方向、领域等要有一定的多样性和代表性,要积极吸收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
4、申报要求。本次公开招标研究课题一律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申报的课题,必须以课题组的形式,并经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同意,方可申报。
七、其他要求
1、课题研究突出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以实证调查为主要手段。研究结论和建议,要求以小见大,既有解决当前问题的可操作的具体措施,又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
2、完成课题研究的时间,均以2012年5月30日为限。无特殊原因超过时限提交研究报告的课题承担人,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我委招标课题。
3、课题设置分为定向委托课题和公开招标课题两种类型。定向委托课题根据工作需要实行定向委托确定主持人,公开招标课题公开向社会招标。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室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后,确定承担课题研究任务的人选。2011年招标题目以本指南为限,原则上不接受自选课题申请。
科技处联系人:霍妍,87609128,安中大楼507,[email protected]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室联系人:陆敏凤 钱陈87056222 87056295
附件1: 2011年度招标课题指南
附件2: 课题申请书
附件3: 课题研究大纲
科技处
2011.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