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推进我校研究生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引导和推进教学组织模式,教学方法创新,提高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研究生院(筹)对2011年立项的宁波大学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工作。根据《宁波大学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政〔2011〕133号文件)要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所有2011年立项的宁波大学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项目。
二、检查依据
(一)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立项时的申请书和项目合同书。
(二)《宁波大学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政〔2011〕133号文件)。
三、检查办法与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如实填写《宁波大学重点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1)一式三份,并提供相关中期成果佐证材料一份。请各单位于10月18日前把相应纸质材料和电子稿上报研究生院。
(二)研究生院将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中期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符合中期检查要求的,拨付20%中期研究经费。
希望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的指导和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和督促项目负责人做好本次中期检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前将有关检查材料统一上交。
联系人:董素梅 办公室:黄陈月莉楼402室
电话:87600027(内线888027)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1:宁波大学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附件2:宁波大学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附件3:需中期检查的2011年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项目清单表
研究生院(筹)
二〇一二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