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特别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科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智库建设,打造智库品牌,浙江省新型培育智库宁波大学中东欧经贸合作研究院再启系列丛书——《浙江与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发展报告》编纂工程,以形成既有学科覆盖面与系统性,又各具特色重点突出的中东欧国别研究新成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浙江省新型培育智库宁波大学中东欧经贸合作研究院
二、课题指南
本轮拟选取中东欧地区中具有代表性的9个国家进行征集,分批资助,滚动出版。选题拟定如下,申请者可据此选题指南,结合自身特点拟题申报。
参考选题:
1.《浙江与匈牙利经贸合作发展报告》;
2.《浙江与塞尔维亚经贸合作发展报告》;
3.《浙江与罗马尼亚经贸合作发展报告》;
4.《浙江与斯洛文尼亚经贸合作发展报告》;
5.《浙江与黑山经贸合作发展报告》;
6.《浙江与克罗地亚经贸合作发展报告》;
7.《浙江与保加利亚经贸合作发展报告》;
8.《浙江与波兰经贸合作发展报告》;
9.《浙江与希腊经贸合作发展报告》。
三、研究经费
立项课题每项资助10万元。课题经评审立项,并与宁波大学中东欧经贸合作研究院签订《课题立项协议书》后生效。申请人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研究经费由研究院统一拨付、管理,分两次拨付,课题立项后发放经费总额的30%,结项通过后,发放剩余的70%。未能结项或结项鉴定为“不合格”的项目,剩余的70%经费不再发放。
四、申报要求
申报人可根据自身研究领域从公布的选题指南中择一申报。
五、结项要求
本轮立项课题须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结题。成果须出版在宁波大学认定的国内一级出版社,且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宁波大学中东欧经贸合作研究院。成果字数要求在20万字以上,可适当配图,内容符合出版要求,无知识产权争议。经研究院鉴定合格后方可结项。
六、申报时间与材料要求
申报者请于2022年10月24日前将《申报书》(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纸质版送至宁波大学中东欧经贸合作研究院,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刘晓丹
联系电话:15257419139
电子邮箱:liuxiaodan@28draw.com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加拿大28开奖网
323室。
宁波大学中东欧经贸合作研究院
2022年10月17日
附件:
宁波大学中东欧经贸合作研究院2022年自设课题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