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接 社科处《关于开展“2022年度宁波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精品著作”推荐工作的通知》,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10月7日前将附件申报材料发送到科研办叶胜超邮箱:[email protected]。
科研办
2022年9月6日
附:
原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大学关于加快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若干意见(2020-2025)》(宁大党〔2019〕58号)文件精神,为支持优秀哲学社会科学学术专著出版,学校特设立宁波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精品著作专项出版经费。现启动推荐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额度
2022年度该专项出版经费共计100万,属国库支付经费。专门用来资助出版我校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学术精品著作(以下简称著作)。资助额度每部最高不超过10万,具体视图书出版合同约定的出版费用情况而定。每个文科学院推荐排名第一的,学校给予全额资助。之后根据余下经费金额、出版社的影响力、学院推荐排名等因素,综合考虑后决定受资助名单。受出版资助的作者即与学校达成约定,自觉遵守通知中的各项规定(详见三“著作条件和要求”)。
二、申报推荐方式
拟资助著作由各学院通过一定程序推荐产生。每个学院排序推荐1-2项。人文社科处审核研究后公布入选名单和资助金额。受资助第一作者凭出版合同原件、财务票据和报销单,经社科处审核、领导签字后到计财处报销,转账给出版社。
三、著作条件和要求
1.被推荐著作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符合学术规范,遵守科研诚信,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2.被推荐著作第一作者须为我校教师,著作中须体现宁波大学。
3.被推荐著作原则上应在学校认定的国内重要出版社出版或在国家和省哲社工作办认定的国外境外著名出版社出版。
4.被推荐著作字数不得少于20万字,应有相对成熟的出版计划或已完成部分章节,须于2022年12月1日前与出版社签订正式图书出版合同,并在今年底财务关账前办理好出版经费报销手续,避免资金被上级国库收缴。若资助经费被收缴国库,该著作出版费学校不再资助。
5.入选资助的著作最迟必须在2024年11月底之前正式出版。出版时应在封面左上方或书脊或扉页或前言后记等标注或写明“本书获宁波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精品著作出版经费资助”字样。著作出版后,受资助者须向学校提供5本原著。
6.下列情况不属于资助范围:
(1)教材、工具书、论文集、科普读物、文学艺术创作类作品;
(2)已经出版的著作;
(3)已获得其他出版经费专项资助的著作。
四、申报材料和受理时间
请各学院于2022年10月12日前提交《学院推荐表》《推荐汇总表》纸质各一份,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孙澜 联系电话:87609133 (612296)
Email:[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