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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相应日期前(战略引导项目于2020年4月26日前;自由探索项目于2020年5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发送至叶胜超邮箱:[email protected]。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大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宁大政【2020】1号)(见附件5),即日起启动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人文社科类)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性质和类别
该项目旨在鼓励和支持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进行探索创新活动,提升科研能力,财政拨款,由学校自主组织申报,属于校级培育类项目或预研究类项目。该项目分战略引导项目、自由探索项目两个类别。
二、项目数量、经费和申报方式
社科处根据学校当年下达的人文社科类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预算额度来分别确定战略引导项目和自由探索项目的立项数量。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3年。2020年学校下达文科的预算额度为45万元,具体情况为:
(一)战略引导项目主要针对国家战略需求、地方重大需求和学校科研发展规划,由学校布局,统筹安排,遴选产生。学校在前期征题的基础上发布《宁波大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战略引导项目选题指南》(见附件1)。在指南范围内全校公开申报竞争,经专家评审后择优资助。资助经费每项10万元,按项目执行期分两批拨付。立项时先拨付50%,年度进展或中期检查合格后再下拨50%。今年拟立5项。
(二)自由探索项目重点支持青年教师在科研领域进行自由探索、自主创新活动,不设申报指南,鼓励从事学科交叉领域的基础性和探索性研究。资助经费每项4万元,拨付方式与战略引导项目相同。今年拟立10项。实行学科性学院配额机制,即10个文科学科性学院自行组织申报评审遴选后上报学校1项。非学科性学院和其他部门人员由学科所在学院申报。
(三)立项发文后,项目负责人与学校签订立项协议,明确研究期限、结题要求等相关内容。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申报人须是我校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的全职在岗教学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
(二)战略引导项目申报者须曾主持或正在主持国家级C类及以上科研项目。
(三)项目负责人不得用曾主持或正在主持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来重复申报本项目。
(四)项目负责人正在主持校人文社科培育项目或培育项目逾期至今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五)项目负责人有不良科研信用记录的,或者主持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被撤题、被终止仍处在限制申报期内的,不得申报。
四、结题要求
(一)战略引导项目的研究成果,符合以下四种形式中任何一项,即可申请结题:
1.项目负责人以第一作者撰写的研究报告或决策建议稿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采纳2份。
2.项目负责人以第一作者在2020版宁波大学人文社科学术期刊目录发表2篇一级核心论文。
3.项目负责人以第一作者在学校国内重要出版社目录正式出版30万字以上的学术著作1部。
4.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并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重点及以上项目。
(二)自由探索项目的研究成果,符合以下四种形式中任何一项,即可申请结题:
1.项目负责人以第一作者撰写的研究报告或决策建议稿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采纳1份。
2.项目负责人以第一作者在2020版宁波大学人文社科学术期刊目录发表2篇论文。
3.项目负责人以第一作者在学校国内重要出版社目录正式出版20万字以上的学术著作1部。
4.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并获批国家社科基金各类别项目。
提交结题的成果须标注“浙江省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Provincial Universities of Zhejiang”),具体要求届时以项目负责人与学校签订的立项协议为准。
五、申报材料
(一)《宁波大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人文社科类)申请书》(附件2)一式2份;
(二)《宁波大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人文社科类)论证活页》(附件3),战略引导项目申报者提交一式7份,自由探索项目提交1份。申报书和活页均采用A3打印,中缝装订。
(二)所在单位申报汇总表(附件4)一式1份;
(三)以上材料的电子版,申请书文件以“姓名+申请书”命名,活页文件以“项目名称”命名。
六、申报截止时间
战略引导项目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8日。
自由探索项目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
联系人:邵思逸
联系电话:87600952、652295(短号)
邮箱:[email protected]
人文社科处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