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
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件(
浙社规办〔201
9
〕
1
号
),
为了进一步加强立法研究,提高立法质量,更好地发挥立法功能作用,引领、推动和保障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和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联合开展省哲社规划“地方立法”专项课题的申报工作。
我校组织申报该项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
1
、
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草案起草及立法相关问题研究
2
、
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草案起草及立法相关问题研究
3
、
浙江省基层治理条例草案起草及立法相关问题研究
4
、
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草案起草及立法相关问题研究
5
、
合宪性视野下的备案审查研究
二、成果要求及课题等级
“地方立法”专项课题原则上每个选题立1项,采取竞争性申报,由省社科联和省人大法工委组织专家评审。要求第1—4个选题最终成果为立法研究报告(包括立法的背景、可行性、主要制度说明、立法依据以及理由等)和法规草案。第5个选题最终成果为不少于3万字的研究报告。课题完成时间为2020年4月,第1项和第5项需要在2019年10月前提交初步研究成果。课题等级为省社科规划一般课题,资助经费每项5万元,课题经费列入2020年省财政预算,按省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经费管理办法列支。
三、
申报材料及申报截止时间
报送人文社科处的材料包括: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书》一式1
1
份
(
其中一份由学院审核盖章,
申报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
学院统一填写并盖章的《宁波大学2019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以及以上材料的电子稿。
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
20
19
年
3
月
20日
,逾期
恕不
受理。
人文社科处
201
9
年
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