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甬科计〔2018〕61号),宁波市科技局现就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开展年度检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方式
此次年度检查采用集中反馈与自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项目包括工业、农业及社会发展重大项目、生命健康、科技富民、国际科技合作、软科学和基金类项目。
集中反馈项目请各学院填写《XXX学院-集中反馈表-基金类或项目类》(附件1),于2018年12月28日下班前将汇总的电子文档分别发送至科技处联系人邮箱(基金类:[email protected],其它项目类:[email protected])。集中反馈项目清单详见附件2,3。
自查采用网上在线填报方式进行,在线填报时间为:2018年12月12日-2019年1月4日17:00。各项目负责人登录宁波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program.sti.gov.cn)在线填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中期自查表。自查项目清单附件4。
二、工作要求
市科技局将在检查的基础上进行随机抽查,检查结果将作为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结转和验收的重要依据。未按时填报的自查项目将暂缓后续经费的下拨。
三、联系人
校科技处:王尧尧(基金类)87600160,高翔(其它项目类)87609158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吕宏校 电话:27877183
市科技局综合计划处 卢丽娜 电话:89186832
附件1-XXX学院-集中反馈表-XXX类
附件2-集中反馈项目清单(基金类)
附件3-集中反馈项目清单(项目类)
附件4-自查项目清单-宁波大学
科技处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