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统计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省统计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浙统函【2018】54号),现就我校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题范围
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统计工作提出的具体任务和当前统计中心工作,认真研究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和统计改革发展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包括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及统计服务研究、统计管理体制机制问题及改革研究、统计应用研究和统计理论方法创新研究等。研究方向具体参见《2018年度浙江省统计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
二、申报条件和程序
1、课题申报分统计重大研究课题和统计重点研究课题。
(1)统计重大研究课题申报条件。课题负责人应当具有正高(教授)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担任厅级及以上领导职务,具有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研究课题经验,在统计、经济等领域有较高的研究能力和水平。
(2)统计重点研究课题申报条件。课题负责人一般应当具有副高(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担任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课题负责人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应当由两名副高(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书面推荐。每位负责人一般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为加强研究型青年统计队伍建设,鼓励年轻同志积极参与统计课题研究,在统计重点研究课题中专设统计青年研究课题。要求课题负责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中级(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申请人填写申请材料应当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浙江省统计重大研究课题申报书》、《浙江省统计重点研究课题申报书》和《浙江省统计青年研究课题申报书》须报送纸质材料一式13份,其中一份由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分管科研的领导签字、盖章;汇总表一份(由所在部门填报),同时报送以上材料的电子版本。
三、经费资助
通过结项评审的每项统计重大研究课题给予4万元左右的经费资助,通过结项评审的每项统计重点研究课题根据结项评审等级分别给予不少于0.8万元的经费资助。启动经费在课题立项计划公布后开始拨付。各类申报书中的“经费预算”可参考人文社科处网站内的“宁波大学人文社科类纵向项目预算表(通用)2017版”进行填报。
课题管理根据《浙江省统计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执行。
学校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5月18日
联系人:舒运来 电话:87609129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8年度浙江省统计研究课题指南
附件2:浙江省统计重大研究课题申报书
附件3:浙江省统计重点研究课题申报书
附件4:浙江省统计青年研究课题申报书
附件5:申报汇总表
人文社科处
201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