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18-2020年度宁波市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为落实宁波市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要求,大力推进我校科技特派员服务“三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组建团队科技特派员的意见
(一)团队科技特派员的主要职责
团队科技特派员是由专业对口的科技人员组成的,围绕宁波市相关产业和区域,深入到农村基层和农业经营主体,以团队形式开展协作创新、科技服务和成果转化,引领和支撑农业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
(二)团队科技特派员的基本要求
1、成员条件。选派的科技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适应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专业特长、技能和实践经验,与需求单位已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可优先选派。
2、成员构成。每个服务团队人员不少于3人,团队间人员不能交叉。团队成员应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知识结构搭配得当,有互补的专业结构,各自既有明确的科研领域,又能形成合作协同的科研方向。
3、服务方式。团队负责人由全市农业科技产业链首席专家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担任,团队负责人负责领导和协调团队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服务工作。服务单位应常年有人驻点开展工作。
4、服务期限。本次选派的团队科技特派员服务期限为三年,团队科技特派员应制订三年科技服务工作计划和目标。
二、选派程序及时间安排
团队科技特派员负责人填报《宁波市团队科技特派员申请表》(附件1,一式3份,其中1份“工作单位意见”一栏需学院签字盖章)。团队成员(含团队负责人)均需填写《宁波市科技特派员(个人科技特派员)服务登记表》(附件2,一式3份,均需服务对象单位及服务对象所在区县市科技部门审核盖章,其中1份“派出单位(现工作单位)审核意见”一栏需学院签字盖章)。各学院汇总填写《2018-2020年度宁波市团队科技特派员组建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并于2018年5月11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稿及电子稿报送至科技处/地方服务与合作处。
经宁波市科技局审核认定后,通过审核的团队及人员将在宁波市科技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即由宁波市科技局认定为“2018-2020年度宁波市科技特派员”,享受相应待遇,并签订宁波市科技特派员责任书。
三、经费支持
经费由团队负责人根据团队成员工作情况统筹分配。经费补贴主要用于科技特派员服务农村基层时产生的交通差旅费、生活补助、通信费、材料费、场租费、专家咨询费、资料费及人员激励费等相关开支。
联系人:刘茜 办公电话:888275
办公地点:安中楼507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1:宁波市团队科技特派员申请表
附件2:宁波市科技特派员(个人科技特派员)服务登记表
附件3:2018-2020年度宁波市团队科技特派员组建申报汇总表
科技处/地方服务与合作处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