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宁波市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项目申报的通知》(甬社规办〔2017〕12号)文件精神,宁波市社科研究基地项目申报工作即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1.
研究基地应根据《宁波市社会科学研究研究基地管理办法》(附件1),提出的要求,围绕基地研究方向,设计系列专题研究申报项目,填写《宁波市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项目申请表》(附件2)。
2.
申报材料:填写《宁波市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项目申请表》一式11份(其中一份所在单位盖章)交人文社科处。
3.
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8日。
二、项目立项及管理
1
、项目立项后,每个项目作为1项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项目。每个研究基地立项项目每年不超过3项。
2.
基地系列专题研究项目的结题成果形式有三种:研究报告+公开论文发表;研究报告+决策建议稿;公开出版专著。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公开论文发表的,论文公开发表后即可结题;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决策建议稿的,决策建议稿在市社科院(市社科联)《社科成果专报》上刊发后即可结题;成果形式为专著的,出版发行后即可结题。
3.
各基地参照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结题要求完成结题材料,报人文社科处初审,再提交市社科院科研管理处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市哲社规划办颁发结题证书。对立项的规划课题,市哲社规划办不再另拨经费。
4.
基地研究项目纳入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每年发布一次,其课题资助经费由研究基地负责。
联系人:倪庆富
联系电话:889130
地
址:安中大楼301室
人文社科处
2017
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