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宁波大学“教授/博士进企业(社区)”和“企业家高管进校园”实施办法》(宁大政[2014]10号)文件要求,根据教师提交的考核表,结合学院的考核意见,学校对第十批教授/博士进企业(社区)结对服务的教师个人及地方服务团队进行了考核。
1. 个人考核合格的名单详见附件1,服务团队考核合格名单详见附件2。
2. 根据文件规定,对于教师个人进驻企业(社区)的,根据派驻区域的不同,对第一次参加“博士/教授进企业活动”的教师考核合格且符合补助条件的,学校给予一定标准的工作启动性质的交通、通讯费等工作经费补助,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学校不发放工作经费补助;对于在签订《协议书》前已承担或正在承担入驻单位横向科研项目或培训项目、或与入驻单位合作承担各级各类科研创新平台或纵向科研项目的,学校不发放工作经费补助。具体补助金额见附件1。
3. 对于按计划和要求正常开展服务活动的地方服务团队,考核合格后给予8000元/团队的工作经费补助;对于未按计划和要求正常开展服务活动、未按规定参加考核的,不予发放工作经费补助;对于组建不补助的服务团队列入考核但不发放工作经费补助。
4. 考核结果及工作经费补助公示期为2017年5月2日—5月4日。如有异议,请于2017年5月4日下班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地方服务与合作处。
联系人:刘茜 联系电话:888275 短号:693743
地址:安中大楼507室
附件1:第十批博士教授进企业(社区)个人考核汇总表
附件2:第十批博士教授进企业(社区)团队考核汇总表
科技处/地方服务与合作处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