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有关项目负责人:
近日,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和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清理省社科规划和省社科联课题的通知》(浙社科联发[2017]1号)文件,决定对2011年前逾期未结题的课题进行统一清理,以加强课题管理,严肃科研纪律,推动课题负责人按期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1年前(含2011年)立项、至今未按计划结题的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含省哲社研究基地课题)、省社科联课题(含科普课题),详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清理截止时间:2017年5月9日。
届时未提交达到结题条件的课题材料的,上级管理部门将一律作撤题处理,并按相关课题管理规定,不再拨付预留经费,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同类课题。其中,列入清理范围的省社科联课题,不论是否在截止时间前结题,一律不再拨付预留经费。
各类课题结题条件和报送材料要求,请详见人文社科处网站——服务中心——项目结题流程与要求中的相关栏目。
根据省社科联要求,本次课题清理特别是撤题情况将与课题立项工作挂钩。请各相关单位进一步加强省社科规划和省社科联课题的管理,重视本次课题清理工作,督促课题负责人发扬优良学风,珍惜学术声誉,在规定时间内拿出高质量成果。
三、联系方式
省社科规划课题、省社科联(含科普)研究课题联系人:应姗姗 888299
省哲社研究基地课题联系人:倪庆富 889130
人文社科处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