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激励教职工申报高级别科技成果奖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保持高级别科技成果奖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向特色鲜明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转型,根据《宁波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宁波大学高级别科技成果奖培育实施办法》(宁大政〔2015〕134号),现2017年度高级别科技成果奖培育计划项目申报正式启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1、本次培育的高级别科技成果奖特指2018年度及以后的国家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特等奖、青年科学奖、一等奖和浙江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已获奖及正在申报的同一级别的同一奖项不在培育范围内。
2、项目负责人具有高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具备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项目聚集了一支相对稳定、协同创新、学科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
3、项目研究方向稳定,具有系列国家项目或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做支撑,历经较长时间的积累,基本具备申报高级别科技成果奖的关键要素(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
4、项目学术水平在同行中具有明显优势,研究工作成绩突出,已经取得了学术论文、著作、发明专利等一系列高水平科研成果;
5、申报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项目,项目关键技术已经基本成形,部分成果得到推广应用,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项目以宁波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合作单位相对固定,科技成果权属清晰,无知识产权纠纷;
7、项目组拥有的硬件设施条件满足持续培育要求。
二、遴选程序
1、成果第一完成人提出申请并通过学院推荐申报;
2、学校学术委员会科研专门委员会委托科学技术处组织7-9名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拟培育立项名单;
3、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确定培育项目,学校发文公布;
4、学校、学院、项目组签订三方培育协议。
三、培育内容
1、支持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2、支持获得发明专利;
3、促进成果转化,产生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组织高层次的国内外学术会议;
5、组织高水平的学术研讨、专家咨询会议;
6、支持组织开展高水平成果鉴定;
7、培养高层次人才。
四、资助与考核
1、学校每年新立培育项目不超过3项。对于列入培育计划的项目,学校每年每项资助10万元,最多支持3年。
2、在培育项目的三方协议中,明确项目的培育目标、培育年度计划、培育举措与政策保障等。
3、每年11月,学校组织考核小组对项目培育情况进行考核。根据培育目标及年度计划对培育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年度考核,主要考核当年度成果产出、开展学术交流及其他培育情况。
4、培育经费按培育周期分年度拨付,列入培育后拨付第一年度培育经费,当年度考核合格后拨付下一年度培育经费。考核不合格则调整项目培育计划。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项目,取消培育资格。
5、同一项目只培育1次,培育期限不超过3年。
五、材料要求
1、申报表:
请认真填写宁波大学高级别科技成果奖培育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10份,电子文档1份。
2、装订成册的附件材料1份,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知识产权证书加拿大28开奖;
(2)代表性论文加拿大28开奖复印件、专著专著加拿大28开奖、版权页、目录页;
(3)第三方评价证明(包括论文他引报告、应用证明、经济社会效益证明、评审意见等);
(4)其他相关证明。
六、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月27日止,由各单位统一汇总后交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徐志标 电话:87609127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1:宁波大学高级别科技成果奖培育实施办法
附件2:宁波大学高级别科技成果奖培育计划项目申报书
科技处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