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科研工作奖励的相关文件精神(宁大政﹝2012﹞156号、宁大政﹝2012﹞161号),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高级别成果奖励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奖励已于2015年3月对2014年1-11月期间获得并符合奖励要求的成果已进行了奖励,现拟对2014年度其他符合奖励的成果进行奖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奖励的成果为2014年度符合文件奖励要求的成果(第一次已奖励的成果除外),包括2014年12月发表的论文、出版的学术著作、成果应用与采纳,补差奖励的论文,部分相关成果(数据来自于2014年度科研工作量补算备案)详见附件1清单,未列入清单但符合奖励要求的成果请在附件1表格中补充,在“数据来源”栏备注“新增”,并同时提供成果原件(原件将于审核后退回)。 2、 2015年3月已按4区标准奖励的1-3区SCI论文,本次给予补差奖励,具体清单详见附件1。2014年度中科院JCR期刊分区情况可在校内登录查询 www.fenqubiao.com (账户、密码均为nbdxkjc),注意:JCR期刊分区数据仅限我校相关人员工作使用,请勿公开和以任何方式向非本校人员传播或将数据公开到外网上,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访问权限将会被封。 3、期刊中论文简报、摘要,会议报道,科技、产品信息,译文,讲座,补白等均不作学术论文对待,不属于奖励范围;同一论文重复被收录、同一成果重复被采纳等,学校按就高原则进行奖励,在中、英文版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只奖励一次;补差奖励论文按原期刊论文发表时间对应的文件给予补差奖励。 4、通知中涉及的文件和学术期刊目录详见2,或在人文社科处主页“管理文件”和“服务中心”栏、科技处主页“管理文件”和“规划纲要”栏中查阅。 5、本次高级别成果奖励将以学院为单位发放到学院,由各学院统筹发放;机关部门人员的奖励由人事处统一发放。 6.请各单位认真核对附件清单中相关成果名称、作者、时间等内容,如有误或不完整,请及时反馈,并于11月16日前将完整的附件1汇总表(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佐证材料送交至人文社科处、科技处。 人文社科处联系人:郭亚男 电话:87600927 E-mail:[email protected] 科技处联系人:徐志标 电话:87609127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 1、2014年度宁波大学部分高级别成果清单(第二次) 2、相关文件及学术期刊目录 人文社科处、科技处 2015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