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年03月03日 14:59 | 发布部门:人文社会科学处 | 阅读人数:16 字号: T | T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浙社科规[2015]2号)文件要求,我校现组织申报2015年省社科规划“浙江经济社会领域各项综合改革现状跟踪与突破深化研究”专项课题。开展“浙江经济社会领域各项综合改革现状跟踪与突破深化研究”是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确定的重大研究项目。此研究项目涉及我省多个领域综合改革试点,既要对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概括、提炼推广;又要对实践中遇到的障碍、困难和问题进行调研分析、晋献对策,为推进我省全面深化改革提供理论引领、学理支撑和决策参考。
一、选题方向
1、嘉兴市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试点;
2、富阳市权力清单制度改革试点;
3、嘉兴市、舟山市等地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
4、海宁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5、绍兴市柯桥区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改革试点;
6、德清县城乡体制改革试点;
7、平湖市产业结构调整机制创新试点;
8、开化县和淳安县重点生态功能示范区试点;
9、宁波市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试点;
10、台州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
11、新昌科技体制改革试点;
12、上虞区上市企业引领经济发展示范区试点。
二、申报时间和成果形式
课题申报自即日起至2015年3月24日止。课题完成时间要求:凡预立项项目须在7月30日前递交课题成果要报(5000字左右);10底完成总报告,经专家审定后为正式立项课题。成果形式一律为供领导决策参阅的研究报告。
三、其他事项
请申报者按要求填好《课题申报表》(一式五份, 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并在本单位指定期限内向所在单位报送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电子文档)。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表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并在其中一份《课题申报表》中签署明确意见,做好汇总,于3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人文社科处。
专项课题的立项等级为省社科规划一般课题,资助标准为每项课题2万元。课题经费分期拨付,首期经费拨付总经费的60%。
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相关研究方向者,可以申报本专项课题。
联系人:应姗姗 联系电话:87600299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
1.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对策类专项课题)
2.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单位汇总表(专项)
人文社科处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