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社科联下发的《关于做好2013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浙江省海洋文化与经济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2013年度课题申报即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中心为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依托单位为宁波大学。中心研究方向为:浙江海洋经济与管理、浙江海外经济文化交流与区域社会变迁、浙江海洋文化。
一、课题类型
本年度中心立项课题分为二类:通过浙江省社科联专家组评审立项的,为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重点、一般);通过中心专家组评审立项的,为基地自设课题。
二、课题指标
省社科规划课题(重点、一般)立项数原则上不超过5项;中心自设课题(均为一般课题)立项数根据中心建设任务,视研究内容与申报者的预期完成成果质量而定,原则上不超过5项。
三、研究经费
省社科规划重点课题研究经费每项为3万元,一般课题研究经费每项为2万元;中心自设课题每项为1.5万元。各类课题经评审立项,并与中心签订《课题立项协议书》后生效。课题经费由中心统一拨付、管理,前期研究经费按资助总额的50%拨付,结题后再拨付50%经费。其中著作类研究成果由中心全额资助、统一规划出版。
四、申报要求
1、申请者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承担和组织课题的实施。
2、每个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中心课题,否则取消申报资格。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包括浙江文化研究工程课题等)未完成者,不得申报本年度中心课题。
3、对策研究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结题时须有相应级别的实际工作部门采纳证明或领导批示;基础理论研究类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结题时须公开出版或发表。研究时间自2013年10月起算。应用对策类课题不接受延期申请,到期未完成者,将一律撤题。
4、课题申报选题参见《课题指南》,申报者也可围绕中心研究方向自主拟题申报。
五、申报时间与材料要求
课题申报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6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请申报者在截止日期前将申报书(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10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寄至或送交浙江省海洋文化与经济研究中心,并将申报书、论证活页的电子文档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需请标明“2013年度海洋中心课题申报”字样)。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梅
电话:0574-87609135 传真:0574-87609135
邮箱:[email protected]邮编:315211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宁波大学人文与传媒学院110信箱
附件1.《关于做好2013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 2013年度浙江省海洋文化与经济研究中心课题申报指南
附件3. 2013年度浙江省重点研究基地规划课题申报表及活页
附件4. 2013年度浙江省海洋文化与经济中心课题申报汇总表
浙江省海洋文化与经济研究中心
2012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