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通知
时间节点:
网上申报时间2013年1月25日-2013年3月15日16:00;
项目负责人必须在2013年3月18日提交书面材料。并注意限项的要求。
各单位:
2013年度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开始申报,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好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市自然科学基金主要用于资助自然科学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组织和推荐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要面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重点围绕4+4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和社会民生建设中遇到的共性、难点科学问题,开展项目的设计、提炼和申报。项目的实施要突出对科技人才,特别是中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要有利于增强全市技术储备能力,着力取得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原始创新成果,为未来高新技术项目的形成与开发提供源头创新。
二、申报条件
1、本市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事业单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
2、主要申请人年龄应在55岁以下;
3、不具备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优秀中、青年科研人员,须经2名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推荐表见附件1)。
4、已承担在研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第一负责人,或承担了2项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前三位成员,或者已承担了市级科技创新团队项目的前三位成员,在没有完成在研科技项目的情况下,限制申报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三、申报流程
1、申请人首先登录宁波市科技项目在线申报系统(//xmsb.nbsti.gov.cn/),从所在学院的网上申报入口进行网上申报。(学院的申报用户名和密码请咨询各单位科研秘书;机关用户名和密码请咨询科技处)。
2、在线填写“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编写并上传“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见附件3)和附件材料(申报人学位或职称证明,前三位项目组成员身份证证明,中级职称需专家推荐意见表及推荐专家技术职称证明,查新报告,两家及两家以上单位联合申请项目的课题组成员名单和项目合作协议)。
3、经网上申报后由项目归口管理单位初审,初审合格后推荐到宁波市科技综合服务中心进行审核。
4、科技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后,给予基金项目受理编号。申报人通过在线申报系统打印“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 与项目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并上报科技处,全套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双面打印),所在学院须提供本学院项目清单并学院盖章确认。
四、申报材料
1、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申报,提交项目申请表、可行性报告、项目主要负责人学历或职称复印件。
2、不具备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优秀中、青年科研人员申报,提交项目申请表、可行性报告,2名正高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出具的推荐意见(见附件1)和推荐专家职称复印件。
3、两个以上单位联合申请的,需提交课题组成员签名表(见附件2)、项目合作协议。
4、查新报告。(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宁波大学包玉书科技楼七号楼104室,联系人:赵莉,联系电话:87609678。)
五、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网上申报时间:2013年1月25日-2013年3月15日16:00;项目负责人必须在2013年3月18日提交书面材料
六、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1、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项目起始时间为2013年2月, 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不需要自筹经费。
2、经费预算中如有设备费,则需在仪器设备及用途栏中详细填写购买设备名称、数量、单价及用途说明,经费总额须一致。
3、“计划进度目标”栏中项目研究起始时间、完成时间应与“项目情况”栏中和可行性报告开始、结束时间相一致,必须明确填写结题验收时间。
4、可行性报告第十条“归口管理部门的详细审查意见”请按(见附件3)提供的内容统一填写。
5、已申报过市科技局的落选项目请不要重复申报,项目组前三名主要成员只能承担二项科技局项目。
联系人:王金浩 联系电话:87600275
附件:
1、专家推荐意见表
2、两家及两家以上单位申请项目的课题组成员名单
3、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
科技处
2012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