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省哲社规划课题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报资格上:
1.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2.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3.相同项目(成果)已获得过其他省部级和国家级项目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
4.申报时不需要注明“重点”或“一般”课题
二、申报书与活页中的“前期成果”一般不能填写课题。且要注意填写的限额(10项)。
三、不同课题的成果要求:
1.应用对策类:今年新变化为常年受理。申报时“成果要报”要根据模板来写。
2.后期资助类:已完成但尚未出版的。将由后期资助课题成果由社科规划办统一标识、统一出版。
3.基础理论类:成果形式之一必须为专著(工具书)或论文。
4.之江青年人才:入选“之江青年学者行动计划”的青年学者如往年课题已经结题,无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可参加今年的课题申报,此类课题单独评审,指标单列。
四、“活页”中“本表不得出现申报者姓名、单位等有关信息”。请注意这一点与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区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