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和风险的建议
2017年9月30日,在省政府1号楼5楼常务会议室,围绕省政协第130号和第225号重点提案,省政府召开“降低实体经济成本”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座谈会。省政协主席乔传秀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袁家军主持会议,并认真听取省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
今年,袁家军省长领办省政协第130号重点提案《关于推动实体经济企业“降成本”的几点建议》、第225号重点提案《关于有效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的建议》。乔传秀督办,省经信委主办,省发改委等10个部门会办。在座谈会上,主办单位省经信委主任张金如对重点提案的办理工作、办理过程及答复意见作了详细介绍。会办单位省发改委主任李学忠、省财政厅厅长徐宇宁、省人力社保厅副厅长刘国富、省交通厅副厅长陈利幸、省地税局副局长劳晓峰、省银监局局长龙岳辉等对重点提案的会办工作进行补充说明。省政协有关负责人和委员对提案办理工作和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袁家军指出,重点提案紧扣我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抓住了实体经济转型升级面临的突出问题,把准了市场主体的真正需要,提出的建议务实精准,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建设性,对政府进一步做好降成本工作是有力的推动。
乔传秀指出,省政府及主会办单位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办理,提案办得精深精实精好。省委、省政府对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工作精准发力,出新策、送红利、打重拳、立严规,真正使企业获实利、群众真受益。
提案人九三学社浙江省委员会副主委范柏乃教授出席了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座谈会,并作了重要发言。范柏乃教授认为,省经信委主办的重点提案答复意见从“基本落实的建议”、“正在研究落实的建议”、“暂时无法落实的建议”三个方面作了详细答复,并提出了下一步推进企业减负降本的工作举措。提案答复意见全面完整、深入具体、针对性强,是一份很好的答复意见,可以作为范本推广。
范柏乃教授指出,浙江省实体经济减负降本工作具体扎实,创新性强,走在全国前列。浙江先后制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的若干意见》、《浙江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方案(2016—2018年)》和《关于深化企业减负担降成本改革的若干意见》四个政策文件,提出了85条“定向、定期、精准、有力”的企业减负降本政策措施。每年可减轻企业成本和负担1500亿元左右。从全国来看,目前浙江是出台减负政策最多、力度最大、企业获得感最强的省份之一。但调研发现,企业感受和政府感受也存在着较大反差,多数企业感觉到减负降本工作力度不够大、措施不够实、获得感不够强。在《关于有效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的建议》(第225号)提案基础上,范柏乃教授提出了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和经营风险的六点新建议:
第一,加快民间资本市场发展,着力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融资难、融资贵是个老大难问题。调研表明,在全省180多万家中小微企业当中,能够从银行正规渠道获得融资的企业不足30%。目前,企业从银行借贷融资的名义成本约4%,银行不规范费用成本约2%(如购买银行的理财产品、借贷额度比例转存),银行以外第三方机构的贷款担保、风险保证金、资产评估、审计、公证、咨询等费用成本约2%,中小微企业从银行借贷资本实际成本高达8%左右。如此高的融资成本让实体经济步履维艰,痛苦前行。破除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根本路径是突破国有银行的垄断地位,加快民间资本市场发展。浙江要像30年前培育义乌小商品交易市场一样,高度重视民间资本市场建设。把民间资本市场建设纳入浙江省委省政府的战略议程,并在财政、税收、人才和土地供给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在全国率先建立健全民间资本交易市场,引导民间资本通畅地进入实体经济,从根本上破解180万家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第二,加强对中介服务组织的监管,着力降低实体经济的服务费用。中介服务组织是按照一定的业务规则或程序为企业提供中介服务,并收取相应费用的组织,包括公证性、代理性和服务性三类中介服务组织。公证性中介组织提供土地、房产、物品、无形资产等价格评估和企业资信评估服务,以及提供仲裁、检验、鉴定、认证、公证服务等机构;代理性中介组织提供律师、会计,以及提供专利、商标、企业注册、税务、报关、签证代理服务等机构;信息技术服务性中介组织提供咨询、招标、拍卖、职业介绍、广告设计服务等机构。由于中介服务市场化水平较低,且缺乏有效监管措施,中介服务组织乱收费、高收费频频发生,进一步推高了实体经济的运行成本。2017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浙江省委省政府要根据这个《通知》精神,一是大幅减少直至取消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二是全面清理取消违规中介服务收费;三是深入清理规范金融领域、涉及铁路货运、进出口环节、检验检疫检测、人才流动等重点领域和环节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四是加强市场调节类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管,切实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和集中公示制度,加强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管。此外,要从根本上切断政府部门与中介服务组织之间的“隐性利益链”,彻底铲除“戴市场帽子、拿政府鞭子、坐行业轿子、收企业票子”的“二政府”。加快中介服务组织的市场化,研究出台《中介服务组织收费管理办法》,强化对中介服务组织的收费监管,着力降低实体经济的中介服务费用。
第三,遏制人才市场不正当竞争,着力降低实体经济的人才流失风险。随着人才市场竞争愈演愈烈,企业员工尤其是核心员工的流失越来越严重。优秀员工流失所留下的职位空缺迫使企业要花费一大笔费用重新培养或寻找继任者;核心员工的流失可能会带走企业的商业技术秘密和客户资源;企业高管的离职可能会直接增强竞争对手实力,进而改变企业与竞争对手的实力对比;企业管理团队的集体式跳槽,可能会给企业带来沉重打击,让企业发展停滞甚至陷入困境。目前,人才市场秩序混乱,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难究的现象已经凸显。我省一方面要加快人才市场建设,促进人才流动市场化、制度化和合理化,另一方面要强化人才流动的地方立法,建立健全人才流动损害的法律赔偿机制,遏制人才市场的不正常竞争,着力降低实体经济的人才流失成本。
第四,探索依法依规补偿救济机制,着力降低实体经济的政策风险。近年来,各级政府的城市规划、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用工政策、用地政策、用能政策、财税政策、投资政策、社保政策和补偿政策等频繁调整,干扰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损害了企业合法权益,增加了企业预期投资风险。省委省政府要努力保持我省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和统一性,其依法作出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行政许可决定、招商引资承诺等,不得随意更改。由于政府规划调整,政府的法规、政策的修改或撤销给企业合法权益造成损失,要建立合理的处置机制和补偿办法。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加快构建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依法依规补偿救济机制,着力降低实体经济的政策风险。
第五,加强对侵犯知识产权惩戒力度,着力降低实体经济的创新风险。知识产权是企业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享有的财产权利,包括发明、外观设计、商标、著作权、服务标志、厂商名称、特殊标志等。知识产权既是企业创新成果,也是企业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是决定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因知识产权保护不力,惩戒力度较低,未经授权在生产、经营、广告、宣传和其他活动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以及伪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等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层出不穷,极大地增强了企业的创新风险,提高了企业的创新成本,降低了企业的创新动力,使得实体经济企业不敢创新和不愿创新现象较为普遍。浙江要加快探索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下以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为参照确定损害赔偿额度的实操办法,加快制定文化创意、艺术设计、管理方案、商业模式和营销模式等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加快知识产权审判法官队伍建设,加强侵犯知识产权惩戒力度,着力降低实体经济的创新风险。
第六,依法保障企业自主经营权,着力降低实体经济的经营风险。企业依法进行自主经营活动,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目前,政府机构越精简越多,经济管理越来越具体,管理手段越来越行政化。在一些地方、一些行业、一些领域中,政府变得非常强势,甚至成为主导的力量,让企业无所适从。政府管了一些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存在宏观管理“微观化”、“以批代管”、“以罚代管”等问题,压制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干扰了企业的自主经营权,增加了企业的经营风险。如果政府的手总是“闲不住”,甚至患了“多动症”,市场的手就会“被踩住”,企业活力就会丧失。目前,行政权力对市场的不当干预、政府对企业的胡乱伸手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浙江要在“四张清单一张网”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制度框架下,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政府改革,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层管理。通过深化政府改革,减少政府干预和管控,强化服务和帮扶,切实有效地依法保障企业自主经营权,着力降低实体经济的经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