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1宁波市研究生学术节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
为传承“博纳兼容,百花齐放”的学术研究精神,活跃学术思想,鼓励学术争鸣和创新,为宁波经济社会发展和宁波市研究生学术水平提升服务,鼓励研究生探讨学术前沿性问题,展示研究生研究成果,在合作、创新的氛围中感受学术熏陶,2011年继续举办宁波市研究生学术节。
2011宁波市研究生学术节(以下简称学术节)由宁波市科学技术协会、宁波大学、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宁波分院、宁波诺丁汉大学、浙江大学软件学院、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联合主办,宁波大学党委研工部承办,将于五月至十一月份在相关高校和科研院所举行。学术节以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六个加快”战略的实施为研究方向,通过论文评审与报告、学术研讨、专家讲座、成果展示等形式,动员和组织研究生围绕主题,把握热点,倡导合作,注重创新,服务地方。为此,真诚邀请广大在读研究生、在站博士后积极参加,以笔为桨,展学术风采,取名师良方,现真我智慧,共同推进宁波市研究生教育的快速优质发展。
经多方协商讨论,学术节组织机构设置、征文指南及学术节相关事宜都已议定,希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务必使学术节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逐步把宁波市研究生学术节打造成我市的学术活动品牌。
附件1:2011宁波市研究生学术节工作方案
附件2:2011宁波市研究生学术节征文相关事宜
附件3:2011宁波市研究生学术节征文指南
附件4:宁波市研究生学术节学术道德规范暂行规定
2011宁波市研究生学术节组委会
(宁波市科学技术协会 代章)
2011年4月25日
附件1:
2011宁波市研究生学术节工作方案
2011宁波市研究生学术节(以下简称学术节)总体安排、组织机构、征文及评审进程和奖项设置等工作方案如下:
一、学术节总体安排
(一)主题:“六个加快”战略与宁波科学发展
(二)时间:2011年5月--11月
(三)主要内容:
1.院士报告会:邀请至少1名院士就其研究领域中最前沿的学术发展方向及成果为我市研究生作学术报告;
2.主题报告会:邀请至少3名不同学科门类(如人文社科、自然科学)的著名学者就本届学术节主题、最新学术前沿或研究生的研究方法等方面作报告;在学术节期间,每个成员单位以单独举办或联合举办的形式至少举行一场主题报告会;
3.分会场论文报告会:由盲审成绩靠前的论文作者在所在的分会场集中进行提交论文的汇报演说;
4.应用性研究成果发布会:以学术节为平台,通过征集研究生应用性研究成果并向社会进行发布的形式,使研究生的学术科研与社会需求结合,鼓励研究生学以致用、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
5.颁奖典礼暨闭幕晚会:全体获奖师生齐聚一堂,共同见证获奖时刻。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2011宁波市研究生学术节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设学术节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
(一)学术节组委会成员单位
宁波市科学技术协会
宁波大学
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
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宁波分院
宁波诺丁汉大学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二、学术节组委会组成人员
主任:聂秋华(宁波大学校长)
副主任:
钱爱民(宁波市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
崔 平(中科院宁波材料所所长)
唐绍祥(宁波大学党委副书记)
纪 松(兵科院宁波分院副院长)
冯志敏(宁波大学副校长)
拿比尔·耿迪 (宁波诺丁汉大学副校长)
姚 青(浙大软件学院党委副书记)
郑 堤(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副院长)
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张定科(宁波市科学技术协会秘书长)
副主任:汪浩瀚(宁波大学研究生院(筹)执行院长)
成 员:
邢 辉(宁波市科学技术协会学会部副部长)
金一波(宁波大学党委研工部副部长、研究生院(筹)副院长)
柳爱平(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研究生部主任)
冯绍仁(兵科院宁波分院科技委办公室主任)
蔡莉莉(宁波诺丁汉大学研究生院办公室)
史亚芬(浙大软件学院对外合作办副主任)
孙明敏(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科研处副处长)
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宁波大学(宁波大学黄陈月莉楼305室宁波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办公室)
三、工作进程安排
1、4月下旬,发布学术节征文通知,开始论文征集工作。
2、5月1日零时,开通学术节评审系统论文投稿功能,同时开通备用投稿邮箱。
3、5月30日,报名(即论文提要提交)截止。
4、6月30日,论文全文提交截止,关闭学术节评审系统论文投稿功能,不再接收投稿及修改论文。
5、8月1日-9月12日,专家论文盲审阶段。
6、10月下旬或11月上旬,召开学术节学术大会。
四、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学术节奖项主要分为学术类与非学术类两大类。博士(包括博士研究生、在站博士后)与硕士研究生分开设置,其中硕士研究生按照已发表和未发表两类分开设置,博士研究生、在站博士后如已发表和未发表两类论文数均超过15篇时,参照硕士研究生分开设置相应奖项,具体如下
(一)博士研究生、在站博士后
1、“博创之星”金奖:1项 奖金 2000元
2、“博创之星”银奖:2项 奖金 1000元
3、“博创之星”铜奖:3项 奖金 500元
4、优秀奖:若干项 赠送学术节纪念品
注:如果已发表和未发表两类论文数均超过15篇时,参照硕士研究生分开设置相应奖项。
(二)硕士研究生
1、未发表类论文奖项(按照分会场设置)
(1)“学术之星”金奖:每个分会场各1项 奖金 2000元
(2)“学术之星”银奖:每个分会场各2项 奖金 1000元
(3)“学术之星”铜奖:每个分会场各3项 奖金 500元
(4)优秀奖:若干项 赠送学术节纪念品
2、已发表类论文奖项
(1)“学术之星”金奖:1项 奖品1份
(2)“学术之星”银奖:2项 奖品1份
(3)“学术之星”铜奖:3项 奖品1份
(4)优秀奖:若干项 赠送学术节纪念品
注:已发表类论文奖项设置的数量暂定,组委会可以根据该类有效论文数量再做调整。
(三)“最佳指导教师”奖
一般授予获得“博创之星”金奖、未发表类“学术之星”金奖论文作者的指导老师。
(四)其它奖项
1、“最佳报告”、“最佳提问”奖:每个分会场每类奖项各设1项,分别奖励分会场论文报告及研讨环节中表现出色的论文报告者、参与观众。
2、学术节举办期间设置的其他奖项,如颁奖典礼时的“热心参与奖”。
附件2:
2011宁波市研究生学术节征文相关事宜
2011宁波市研究生学术节(以下简称学术节)将于五月至十一月份在相关高校和科研院所举行。学术节征文相关事宜如下:
一、主题与征文对象
1、主题:“六个加快”战略与宁波科学发展
2、征文对象:宁波市各高校、科研院所(部分被邀请的省内高校)的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在站博士后。
二、论文提交要求
1、此次论文提交分为已发表和未发表两类。未发表类论文以评奖为主,已发表类论文以评荣誉为主,主要是成果展示。
2、每名参赛者以第一作者身份每类论文只能提交一篇论文,即已发表类的与未发表类的各限提交一篇。
3、提交的论文必须是在读\在站期间的研究论文,第一作者必须为参赛研究生、博士后。
4、已发表类论文是指在2010年7月1日—2011年6月30日之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5、往届学术节提交成功的论文不得重复提交。
6、论文学科不限,基本上分成自然科学学术论文、人文社科学术论文(含调查报告论文)两类;鼓励研究生结合宁波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展开研究,具体可参考学术节征文指南(见附件3)。
7、征文稿件分论文提要和论文全文两部分,论文提要(A4,1页,含标题、中文和英文摘要、创新点等)限800字以内,论文全文(A4,论文正文、参考文献)4000—10000字左右,并需遵循英语和汉语学术论文写作规范。相关格式要求见文中“征文程序和方法”部分说明。
三、征文程序和方法
本届学术节征文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征文程序包括报名(即论文提要提交)、论文全文提交等。
1、论文提要、论文全文、论证表投稿一律采取宁波市研究生学术节评审系统(简称评审系统,2011年5月1日0时起开通投稿系统,网址://nbgf.nbkw.net/),具体操作规程请在评审系统中下载操作说明。在站博士后参照研究生身份投稿。如遇无法登录评审系统,请将论文提要、论文全文、论证表等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学术节投稿备用邮箱[email protected],以收到该邮箱自动回复邮件作为发送成功的依据。
2、报名(即论文提要提交):自2011年5月1日0时起至2011年5月30日24时截止,报名者须在此期间使用联通卡卡号注册、登录评审系统填报个人信息并提交除论文正文、参考文献以外的全部信息。
3、论文全文提交:自报名开始之日至2011年6月30日24时截止,报名者在此期间登录评审系统并按照论文全文模板规范格式提交论文正文和参考文献,并更新论文提要信息,逾期未提交视作无效论文。
注:(1)联通卡可至六个成员单位的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领取或就近的联通营业厅办理;(2)提交的各类材料的规范及格式根据评审系统中的说明。因未按规定格式提交材料而造成论文提交无效或评审失误,责任由论文提交者自负。
四、关于本届学术节的几点说明
1、成立2011宁波市研究生学术节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见附件1),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宁波大学。
2、组委会制定了《宁波市研究生学术节学术道德规范暂行规定》(见附件4),作为参加宁波市研究生学术节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文件。为保证论文质量,确保公平竞争,进一步提升良好的学术风气,所有提交论文必须符合该规范,请论文提交者认真阅读。不符合该规范的论文将被取消参评资格。
3、组委会将根据作者本人意愿及评审专家意见,在来稿中遴选出分会场报告论文。
4、学术节组委会一经收到来稿即默认得到全体署名作者的同意。
5、学术节录用论文可在其他刊物上自由发表。对于在学术节上获奖的未发表类论文,如论文作者在评审系统中选择同意推荐发表,组委会将推荐其在相关核心期刊上发表。
6、每类论文限提交一篇,如无第一作者书面说明则以最终提交论文为参赛论文,其余视作无效;第二、第三作者参赛次数则不在此限制之内。
7、论文及学术节期间产生的学术成果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如论文涉及保密内容,请作者在提交时作特别说明。
8、请及时关注评审系统、“宁波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graduate.28draw.com/)”等学术节相关网站上有关学术节的最新通知,如有变化,以最新通知为准。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将书面意见交组委会办公室或电子邮件形式发至学术节组委会电子邮箱。
宁波市研究生学术节评审系统://nbgf.nbkw.net/
组委会办公室:宁波大学黄陈月莉楼305室(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46#信箱,315211)
学术节组委会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学术节投稿备用邮箱:[email protected]
总联系人:陈利东(老师) 0574-87609138
夏济婷:13071900044(联通),13566524275(移动)
A类(自然科学类)联系人:
柯毅阳:13071901144(联通),15168555826(移动)
王志红:13071902244(联通),18758325045(移动)
B类(人文社科类)联系人:
刘兰兰:13034669911(联通),15257496509(移动)
许志波:13034669922(联通),13819884495(移动)
注:全省联通校园卡用户拨打联系人联通卡长号时,卡号前加“6000”可免费通话2000分钟;全省移动校园动感地带卡拨打联系人移动卡长号时,卡号前加“600”等同拨打虚拟短号,免费时长根据本卡套餐规定。
如有疑问,请根据论文分类优先联系相应类别的联系人。
附件3:
2011宁波市研究生学术节征文指南
(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关于制定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部分专家建议拟定)
01坚持内外需协调并举,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长效机制、市场开拓、服务体系及相关问题研究
02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的理论基础与关键技术研究
03加快建设国际强港,促进智慧物流建设、港航技术与港航管理、船舶与海洋工程安全技术与机电控制、节能减排理论与技术等研究
04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促进海洋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战略规划及相关的海洋科学与工程技术研究
05推进新型城市化,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规划、管理与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技术研究
06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切实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发展思路研究
07大力加强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机制与对策研究
08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理论与技术研究
09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升文化软实力的基础理论与关键问题研究
10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进一步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的发展思路与相关问题研究
11“六个加快”的相关软环境研究
12其它
附件4:
宁波市研究生学术节学术道德规范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营造严谨踏实的优良学风,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严明学术纪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宁波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凡引用他人已经发表或未发表的成果、数据、观点等,均应明确说明并详细列出有关文献的名称、作者、年份等细节,已经出版的文献应列出出版机构、出版地和版次等内容。
2、重要参考文献和未公开发表文献必须经指导教师审阅;
3、所提交的学术论文,原始稿件必须经过指导教师审核并签字,学术合作团队的论文必须经过每位指导教师签字同意。提交的学术论文有共同作者的也必须征得所有共同作者的同意。
4、原始稿件经过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后才能上交至学术节组委会。
5、参赛论文申报必须完全符合学术节的相关规定,不得有下列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
(1)侵占、抄袭、剽窃他人的学术成果;
(2)伪造、篡改自己或他人的研究成果、调查(实验)数据或引用的资料;
(3)填报、提供虚假的学术经历、学术成果;伪造、变造专家鉴定意见、证书或其他学术能力的材料;
(4)在学位论文或公开发表的作品中,不加注明使用他人(包括指导教师、授课教师)的成果;未经本单位允许,无偿使用所在单位成果或将其变为非所在单位的成果;
(5)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或本单位有关保密的规定,将应保密的学术事项对外泄漏;
(6)未经导师或项目负责人许可,将集体研究成果私自发表或故意藏匿、隐瞒重要科研成果或科学发现;
(7)未参加实际研究或论著协作,而在别人发表的作品中署名;未经被署名人同意而署其名;
(8)故意夸大研究成果的科技含量、经济价值和社会影响,且已造成不良后果;
(9)其他违背学术界公认的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
6、经确认违反本规定者,组委会取消其参赛资格和相应表彰的荣誉及奖金、奖品。
7、在参赛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可向学术节组委会反映或举报,若未经举报或举报后未经查证确认,不能随意向媒体或公众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