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因教务管理系统尚处于系统升级状态,为确保2008级毕业生创新学分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宁波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开展各类创新学分认定的各项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认定范围
《宁波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管理规定》中属团委认定范畴的创新学分、素质学分。(具体请大家参看附件一,毕业班同学们如有相应学分,没有申请下来的均纳入此次申报)
二、认定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提交学分认定申请,并附上申请的佐证材料复印件,班长统一将汇总表和佐证材料上报至学院分团委;(备注:汇总表纸质稿一份,需要申请同学签字)
2.学院汇总:学院分团委将进行信息校对工作,按照各项学分类别将学生信息进行统计、汇总,登记相应学分,并予以网上公示;
3.信息上报:学院分团委于3月27日(周二)前将汇总表发至[email protected],并将纸质稿及佐证材料交至校团委;
4.学分录入:校团委进行学院信息汇总,交教务处统一进行学分录入。
三、注意事项
1、具体申请项目请同学们查看附件一,具体申请学分数请同学们参看附件二(认定标准),准确无误申请。
2、各班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申请,请各班负责人汇总好信息、收集好申报者的佐证材料(只需要复印件纸质稿即可),于2012年3月18日前上报。(纸质稿一份交至学院110办公室分团委实践部抽屉,电子稿发至[email protected])
3、请各班负责人务必把申请信息带到每一个同学处,以防止同学们漏报,逾期学校不予以申请。
如有疑问,请联系联系人:李海燕 642047
学工办
201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