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大政〔2007〕68号《宁波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费收缴管理的若干意见》的精神,现将2012年学杂费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
2012-2013学年学生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二、缴费方式、金额及时间
1、缴费方式:在校学生可通过以下任一方式缴费:
① 通过网上银行缴费
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可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银行缴费。
研究生网上银行缴费办法另行通知。
网上银行缴费可受理国内多家银行的银行卡,同时不收取网上支付的手续费。
②通过银行卡代扣代交
学生在建行缴费卡中存入应缴学杂费,由银行代扣代交(存入的金额应大于应缴学杂费1元,否则将扣款不成功)。
学生的建行缴费卡如有变更,应在放假前到计划财务处进行变更登记;
2、缴费金额:2012-2013学年起,教材费的收缴方式由原来以班级为单位改成以学生个体为单位结算,2011-2012学年的春季教材费将在2012-2013学年学费等收缴时共同结算。
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可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本人应缴学杂费金额(含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研究生应缴学杂费金额查询办法另行通知。
3、缴费时间:学生应在开学前(即9月6日前)按上述两种方式完成缴费,其中通过银行卡代扣代交的学生尽量在开学前两周内(8月24日-9月6日)将应缴学杂费存入建行缴费卡内,以保证资金安全。
除特殊情况外,学生应及时缴清学杂费,未缴清学杂费的学生将不予注册。特殊情况无法在9月6日前完成缴费的学生,可于开学后两周内(9月7日-9月21日)直接将现金交到学校计划财务处(安中大楼205)或继续采用上述两种方式完成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