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慈善助学对象:已列入2012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或最近家庭发生特殊困难的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甬籍为主(含分流至商院的2011级阳明学院学生)。同时就前几批彩虹慈善助学的情况进行摸底,若因特殊情况,彩虹慈善助学已中断的学生,名单可在这里再次申报。
二、慈善助学金额及人数:3000元/人,共 3名。
三、慈善助学申请办法:
申请资助学生(含原受助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宁波市慈善总会高校在校生助学申报表》,“申请理由”一栏由学生本人认真填写,居(村)委会和街道(镇)主管部门意见两栏分别填写“见附页”,同时在《宁波市慈善总会高校在校生助学申报表》后附上《宁波大学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调查表》(须有乡镇以上部门盖章)复印件。
各位申请的同学请将申请表和登记表的电子稿发至各班班长,将纸质版材料交至班长,上交截止时间为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