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宁波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宁大政〔2012〕67号)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2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详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流程及相关要求
1.5月24日-6月2日。立项团队负责人在结题系统省级平台撰写结题项目材料,填写数据统计汇总表(附件2)。
2.6月3日12:00前。各团队将数据统计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文件上报要求:以“2022大创结题材料+项目类型+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命名”命名,文件夹内包括数据统计汇总表(附件2)、结题自查报告、相关成果佐证材料。
3.6月9日。学院将项目自查报告(附件2)、数据统计汇总表(附件3)提交至学校。
4.6月10日。学校整理汇总相关材料,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展、已取得成果、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评估,结果分合格、不合格项目。
三、注意事项
如当年项目负责人已毕业,请参与该项目的团队成员或指导老师负责,以保证结题材料顺利完成。
其他未尽事项,请联系:
钟冬冬0574—87609213
附件:
1.宁波大学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2.宁波大学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数据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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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