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
为培育高质量2023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经研究,决定面向全院参加2023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组织备赛。现将相关备赛安排通知如下:
一、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分组及要求
本科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研究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0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五)“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组。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项目应符合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1.公益类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本组比赛。
2.创意类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3.创业类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六)留学生组。
参赛成员主体应为在校留学生或具有国外学籍的学生,其中留学生数量不少于2人。
二、实施步骤
竞赛分动员部署、院级竞赛、校级竞赛、省级竞赛、国家级竞赛五个阶段实施。
(一) 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2月21日前)
1、2月1日,发布通知。
2、2月3日前,建立备赛工作群,请有意向参赛的师生分别加入2023年互联网+指导教师群和2023年互联网+学生群(群二维码详见附件1)。
3、2月3日—2月16日,原有项目组队,确定项目思路,完善材料。
4、2月16日前。往年参赛项目参赛意向确认,以及新项目征集、组队。为培育2023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质量的创业项目,决定面向全院征集新项目。请有意向的老师、同学填写项目征集表(附件2),并于2月16日前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5、2月16日-21日,新项目组队。
6、2月21日后,项目讨论备赛。
(二)院级备赛阶段(2023年4月前)
1、2月22日,备赛动员工作会,解读竞赛政策,明确竞赛步骤和评审标准,具体安排详见后续通知;
2、2月22日—3月22日,院内指导、模拟答辩;
3、3月22日,各项目团队准备答辩PPT参加院赛答辩;
4、3月22日,院赛答辩;
5、3月22日—3月31日,各团队完善项目,准备校赛。
(三)校级竞赛阶段(4月)
学校预计将在4月上旬举行初赛,4月中下旬组织校级终审决赛。
(四)省级竞赛阶段(7月底)
省赛安排预计将在6月举行初赛(网络评审),7月下旬组织省赛决赛(现场答辩)。
(五)国家级竞赛阶段(10月底)
国赛预计将在8月举行初赛(网络评审),10月下旬组织决赛(现场答辩)。
附件1:2023年互联网+指导教师群和2023年互联网+学生群二维码
附件2::2023年“互联网+”项目征集表
宁波大学商学院学工办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