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同学:
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宁波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系列奖项评选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现将评选宁波大学研究生2021年度宁波市"优秀大学生"、宁波市"大学生励志标兵"、宁波市"先进大学生集体"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1.优秀大学生
2.大学生励志标兵
3.先进大学生集体
二、评选对象
优秀大学生:在甬高校全日制在籍在校研究生。
大学生励志标兵:经学校认定列入家庭经济困难信息数据库,或者身残志坚的在甬高校在籍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先进大学生集体:在甬高校经核准设置的团支部、班级、社团、寝室等学生集体。
三、推荐申报名额
每类奖项商学院将推荐1人/个到学校参评。
四、评选基本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爱祖国、守法律,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与职业操守。近两年未受到校级违纪处分。
五、评选专项条件
(一)宁波市“优秀大学生”
1. 品行端正,严于律己,诚实守信,德育考核或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优良;
2.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热心班团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3. 学习勤奋,积极上进,综合成绩优良;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80分)及以上;
4. 综合表现突出,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深受师生好评;近两年内曾获以下奖项之一:校级荣誉称号、一等奖学金、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
(二)宁波市“大学生励志标兵”
1.品行端正,生活俭朴,严于律己,诚实守信,德育考核或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优良;
2.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热心班团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学习认真,积极上进,综合成绩优良或学期学年成绩进步明显;
3.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80分)及以上;
4. 综合表现突出,近两年内曾获以下奖项之一:校级荣誉称号、二等奖学金及以上、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深受师生好评。
5. 身残志坚学生对体育成绩不做要求。
(三)宁波市“先进大学生集体”
1. 集体管理规范,团结务实,具有较强的凝聚力与团队协作精神;
2. 集体表现突出,成绩优异,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示范性,近两年内曾获校级及以上集体荣誉;
3. 集体积极传递正能量,对学生的成长成才发挥重要的教育与引领作用。
六、评审程序
1.学生/集体申请
参评学生和集体须认真填写附件,附件1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2-4仅需提交电子版,纸质材料请在12月3日17:00前上交到曹光彪商科楼227,电子材料以“参评项目+姓名/集体”命名发送到[email protected]。
2. 学院评审
学院将对参评学生和集体展开材料评审,确定推荐学生/集体。
3.如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学生个人和集体材料弄虚作假,将给予个人和集体相应的纪律处分。
联系人:朱文洁
联系电话:616223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加拿大28开奖网
学工办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