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省、市政府有关评选国家奖、助学金文件精神和《宁波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宁大政〔2018〕84号)的相关规定,开展2020-2021学年加拿大28开奖网
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特等奖学金、方逸华奖学金、绣山清寒优秀学生奖学金、董玉娣奖学金和沈氏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18级、19级各专业以及20级工商管理(中加学分互认)、20级工商管理(第二学位)中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从阳明学院分流来加拿大28开奖的20级同学回阳明学院评比(明年在加拿大28开奖网
参评);2020-2021学年中转专业的学生,回原所在学院申请奖学金。
二、奖励名额和奖励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63个名额,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省政府奖学金:80个名额,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特等奖学金:12个名额,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方逸华奖学金:1个名额,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绣山清寒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尚未下达,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董玉娣奖学金:1个名额,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
沈氏奖学金:2个名额,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
三、评选程序和日程
(一)省政府奖学金、特等奖学金、方逸华奖学金和绣山清寒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程序和日程
1.10月8日-10月9日
个人申请:学生根据本人表现,对照评奖条件,填报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及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附件3)、学校、捐赠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及学院申报奖学金汇总表(附件5)和宁波大学捐赠奖学金汇总表(附件6)。
班级汇总:申请人按照国家奖助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附件7)填报《个人申请表》(纸质稿)和《汇总表》(电子稿)上交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如果有凭借省政府申请条件第四条申请省政府奖学金的,请提供相应纸质佐证材料。班级评议小组将所有申请同学按不同奖学金申请类型汇总在三张《汇总表》(附件3、附件5和附件6)上。
2.10月10日-10月11日
班级审核:以班级为单位,审核申请者奖学金评定资格(非学业因素、体测成绩、积点分排名等),报班主任审核认定。
班级公示:审核无误后将申请名单在班级内公示一天,接受班级成员的监督。如有异议,在征得班级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公示结束后,班长需将《个人申请表》和《汇总表》纸质稿交学工办(国贸经济团队申请材料交至11#405章舒怡老师,工商金融团队申请材料交至11#403麦尔老师,会计信管团队申请材料交至11#401董璐老师)。《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有一份不符合样表(附件8)的全班材料退回。成功上交纸质稿后向团队奖学金工作负责老师(国贸经济团队章舒怡老师,工商金融团队麦尔老师,会计信管团队董璐老师)确认电子稿接收邮箱,以班级为单位用“班级名+对应奖学金+共X人”的方式命名《汇总表》(按“对应奖学金”汇总在三张表上)发送至团队负责老师指定邮箱。
3.10月12日-10月14日
学院公示: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省政府奖学金、特等奖学金、方逸华奖学金和绣山清寒优秀学生奖学金拟推荐名单并公示,请公示名单中的同学完成网上申请。
网上申请:申请人在宁大内网主页右侧点击“网上办事大厅”或学校外网主页上方点击“办事大厅”,并登录“奖学金”点击“对应奖学金”板块进行网上申请,具体请参见奖学金网上申请填写说明(附件9)。
班主任审核:班长将最终《汇总表》电子稿发给班主任,各班班主任对最终审核名单确认后,登录“办事大厅”审核通过班级同学的申请。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程序和日程
1.10月13日-10月14日
个人申请:学生根据本人表现,对照评奖条件,填报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0)及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11)。
班级汇总:申请人按照国家奖助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附件7)填报《个人申请表》(纸质稿)和《汇总表》(电子稿)上交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班级评议小组将所有申请信息汇总在《汇总表》(附件11)上。
2.10月15日-10月16日
班级审核:以班级为单位,审核申请者奖学金评定资格(非学业因素、体测成绩、积点分排名等),报班主任审核认定。
班级公示:审核无误后将申请名单在班级内公示一天,接受班级成员的监督。如有异议,在征得班级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公示结束后,班长需将《个人申请表》和《汇总表》纸质稿交学工办(国贸经济团队申请材料交至11#405章舒怡老师,工商金融团队申请材料交至11#403麦尔老师,会计信管团队申请材料交至11#401董璐老师)。《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有一份不符合样表(附件12)的全班材料退回。成功上交纸质稿后向团队奖学金工作负责老师(国贸经济团队章舒怡老师,工商金融团队麦尔老师,会计信管团队董璐老师)确认电子稿接收邮箱,以班级为单位用“班级名+对应奖学金+共X人”的方式命名《汇总表》发送至团队负责老师指定邮箱。
3.10月17日-10月19日
学院公示: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本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名单并公示,请公示名单中的同学完成网上申请。
网上申请:申请人在宁大内网主页右侧点击“网上办事大厅”或学校外网主页上方点击“办事大厅”,并登录“奖学金”点击“对应奖学金”板块进行网上申请。
班主任审核:班长将最终《汇总表》电子稿发给班主任,各班班主任对最终审核名单确认后,登录“办事大厅”审核通过班级同学的申请。
(三)董玉娣奖学金和沈氏奖学金评选程序和日程
1.10月18日-10月19日
个人申请:学生根据本人表现,对照评奖条件,填报学校、捐赠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及学院申报奖学金汇总表(附件5)和宁波大学捐赠奖学金汇总表(附件6)。
班级汇总:申请人将《个人申请表》(纸质稿)和《汇总表》(电子稿)上交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班级评议小组将申请信息汇总在《汇总表》(附件5和附件6)上。
2.10月20日-10月21日
班级审核:以班级为单位,审核申请者奖学金评定资格(非学业因素、体测成绩、积点分排名等),报班主任审核认定。
班级公示:审核无误后将申请名单在班级内公示一天,接受班级成员的监督。如有异议,在征得班级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公示结束后,班长需将《个人申请表》和《汇总表》纸质稿交学工办(国贸经济团队申请材料交至11#405章舒怡老师,工商金融团队申请材料交至11#403麦尔老师,会计信管团队申请材料交至11#401董璐老师)。成功上交纸质稿后向团队奖学金工作负责老师(国贸经济团队章舒怡老师,工商金融团队麦尔老师,会计信管团队董璐老师)确认电子稿接收邮箱,以班级为单位用“班级名+对应奖学金+共X人”的方式命名《汇总表》发送至团队负责老师指定邮箱。
3.10月21日-10月23日
学院公示: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本学院董玉娣奖学金和沈氏奖学金拟推荐名单并公示,请公示名单中的同学完成网上申请。
网上申请:申请人在宁大内网主页右侧点击“网上办事大厅”或学校外网主页上方点击“办事大厅”,并登录“奖学金”点击“对应奖学金”板块进行网上申请。
班主任审核:班长将最终《汇总表》电子稿发给班主任,各班班主任对最终审核名单确认后,登录“办事大厅”审核通过班级同学的申请。
四、注意事项
1.各类奖学金评选条件请参见《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宁波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4)、《宁波大学“国家奖学金” 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附件15)和《宁波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宁大政[2018]84号)(附件16)。
2.绣山清寒优秀学生奖学金因新一轮捐赠协议调整,具体评奖条件和名额尚待确定。
3.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任组长、带班辅导员、学生代表或班委担任成员的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负责民主评议工作, 确保申报材料属实。班级认定评议组成员中,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
4.奖学金个人申请表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尤其是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浙江省政府奖学金须严格对照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附件8)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附件12)进行填写,如填写格式错误则退回重新填写,纸质稿切记要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如果填写内容失实的,则直接取消评选资格。由于退回重填而导致逾期的,则不再受理申请。
5.纸质申请表中的签字必须为签字人亲自手写,纸质申请表中,除签名外,其他部分均要求电脑打字后打印,不要手写;待纸质申请通过学院评审公示后再进行网上申请操作;院系意见和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均手写。
6.学院奖学金评定顺序是先评省政府奖学金再评定特等奖学金,如果有人不确定是否能评上省政府,则两个都可以申请,前者评上后者自动从后者候选名单中剔除。
7.省政府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捐赠奖学金荣誉证书上有“一等奖学金”字样,与校级特、一、二、三等奖学金原则上不可兼得。捐赠奖学金感谢信及网上申请待学院公示后提交,具体可参见捐赠奖学金申报补充说明(附件13)。
8.如有不明之处,请于上班时间内(早8点-晚16点30)电话联系董老师87609213。
五、监督与投诉
学工办负责学院评奖的过程控制和指导监督,并在评奖期间设立咨询、投诉信箱和电话,受理学生的咨询和投诉。联系人:董老师 办公室:学工办401办公室 投诉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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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
2020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