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现将10月份寝室卫生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13日,公示时间内有异议,即对于符合(宁大政[2012]92号)文件第四条第二款:“因寝室个别成员行为所致的,其他寝室成员不受此条款约束,但须出具学生社区管理与服务中心相关证明。”学院提供寝室卫生申诉途径,请对寝室卫生成绩不合格即符合上述条款的同学,按照以下有关要求进行申诉。
一.申诉流程
申诉过程由学生本人申请、学院查证审核后提交到学生处和学生社区管理中心与服务中心。经学生社区党工委、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复议及学生处处务会议通过后方能通过生效。
1.有关于第2、4、7项检查卫生扣分原因,即可以进行申诉,主要申诉理由是因寝室个人问题而导致当月扣分。
2.月评成绩出来后可进行申诉,成绩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可进行即可进行申诉。
3.向学院申诉表格的如附件1。
二、申诉时间
申诉时间为每月月评成绩出来后3个工作日,本次申诉时间截止为11月13日16:00.
三、申诉材料上交要求
请申诉同学将申诉表格按要求填写,寝室全体同学签名后由班主任审核签字,将表格交至学院403办公室周老师处,逾期不候。